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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败俱伤!”湖北孝感,45岁女子与比自己小10岁的男顾客恋爱,后见借给对方10

“两败俱伤!”湖北孝感,45岁女子与比自己小10岁的男顾客恋爱,后见借给对方1000元,对方只还了500元,还提出分手,难以释怀深夜跑到对方家中长时间敲门,结果激怒对方,被对方打松牙齿。事后,女子与对方达成协议获赔1000元,而后不久又将对方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再赔4.5万余元,法院这样判! 潘女士在一家小型美容店上班,平日里主要给顾客做简单护理和按摩。她离过婚,孩子已经在外地打工,生活虽然不富裕,但也算平静。她性格温和,人也勤快,街坊邻居都说她是个实在人。 那天傍晚,一个年轻男人走进店里做护理。他叫周某,看起来三十多岁,穿着干净,说话也挺客气。 潘女士给他服务时,两人闲聊起来。周某说自己做点小生意,最近在附近租房住。聊着聊着,两人竟觉得挺投缘。 后来周某又来过几次,渐渐地,两人关系越来越近。周某常说潘女士“人好心善”,还夸她看起来一点不像四十多岁。对一个多年独自生活的女人来说,这样的关心多少有些温暖。 没多久,两人开始以男女朋友相处。周某有时会来接她下班,一起吃个宵夜,或者在街边散散步。潘女士心里也慢慢生出几分期待,觉得或许晚年还能有个伴。 可好景不长。 一天晚上,周某突然向她开口借钱,说自己周转有点紧,需要一千块应急。潘女士当时并没有多想,觉得既然是男女朋友,帮一把也正常,就把钱转给了他。 谁知过了些天,周某只还了500元。潘女士问起剩下的,他只是含糊地说过几天再给。 再后来,周某的态度开始慢慢变冷淡。电话少了,信息回得也慢。有一次潘女士忍不住问他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周某却突然说:“我们还是算了吧,不太合适。” 这句话像一盆冷水泼下来。 潘女士一时难以接受。她觉得这段感情来得突然,结束得更突然,甚至连个像样的解释都没有。更让她难受的是,那剩下的500块钱也迟迟没还。 几天后的一天夜里,潘女士越想越委屈。她翻来覆去睡不着,脑子里全是周某说分手时那种冷淡的语气。凌晨时分,她突然起身,披上外套就出了门。 夜里街道安静得很,她打车来到周某租住的小区。 站在楼道里,她深吸一口气,敲响了周某的房门。 起初只是轻轻敲几下,没有回应。她又敲了几次,声音渐渐大了起来。 “周某,你出来把话说清楚!”她压着嗓子喊。 屋里灯亮着,却一直没人开门。 时间一点点过去,楼道里回声显得格外刺耳。潘女士越敲越急,情绪也越来越激动。她一边敲门,一边喊:“你把钱还我!你不能这样说走就走!” 大约十多分钟后,门突然被猛地拉开。 周某一脸不耐烦,明显刚被吵醒。他皱着眉头说:“大半夜的你闹什么?” 潘女士情绪已经上来,质问他为什么突然分手,还不把钱还清。 两人声音越来越大,争执也越来越激烈。周某本就心烦,被连续敲门吵醒,更是火气上头。 在激烈争吵中,他突然推搡了潘女士。混乱中一拳打在她脸上。 潘女士只觉得口腔里一阵剧痛,牙齿都松动了,整个人踉跄了一下,靠在墙上。 这一拳也让两人都愣住了。 事情闹大后,双方很快进行了协商。周某表示愿意赔偿,并和潘女士达成协议,当场赔付了1000元,事情似乎就此结束。 可潘女士回去后,脸肿了好几天,还去医院做了检查。医生说牙齿松动,需要治疗,还要休息几天。医药费、检查费加起来也不是一笔小数目。 越想越觉得不公平,她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随后,潘女士将周某告上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以及精神损失等费用,总计4.5万余元。 庭审时,双方各执一词。 周某认为,当时是潘女士深夜上门长时间敲门骚扰,自己情绪失控才动了手,而且之前已经赔过1000元。 而潘女士则表示,无论什么原因,动手打人就是不对,她因此受伤,理应得到赔偿。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综合考虑了事情经过。法官认为,潘女士深夜敲门确实存在不当行为,导致双方矛盾升级,但周某动手殴打他人,造成对方受伤,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根据医院诊断、医疗票据以及误工情况等证据,判决周某在限期内赔偿潘女士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2万余元。 判决结果出来后,街坊邻居议论纷纷。 有人觉得周某下手太重,也有人说大半夜去敲门确实容易把事情闹大。但不管怎么说,这段原本短暂的感情,最终却以这样的方式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