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清地方公共事务,看徽商“士”意识的觉醒

曼安聊国际 2023-01-11 14:46:02
明清公共事务与地方的窘境

明清时期,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地方尤其是州县级区域公共事务日渐增多,也日趋复杂。

诸如征税、派役、治安、交通治理、水利兴修、人文教化、赈济灾荒等,这些地方公共事务都涉及到众多民众的利益,理应得到重视和解决,更是作为“父母官”的州县官的重要职责。

早在洪武九年,当时的平遥县训导叶伯巨在一份奏疏中就明确指出:"古之为郡守、县令,为民之师帅,则以正率下,导民善使,化成俗美者也。征赋、期会、狱讼、簿书,固其职也。”

清代县令的职责基本没有多少变化。“凡贡士、读法、养老、祀神,靡所不综。”

《清朝通典》也这样规定: 县官“掌一县之,平赋役,听治讼,兴教化,厉风俗,凡养老、祀神、贡士、读法,皆躬亲厥职,而勤理之。"但是,文本规定和实际践行还是有相当差距的。

县官一般都把关注力投向考核的“硬指标”,而对那些“软指标”而言,则是能推则推、能糊则糊了。

难怪叶伯巨指出: “今之守令以户口、钱粮、簿书、狱讼为急务,至于农桑、学校,王政之本,乃视为虚文,而置之不问。”

地方官如果只以“户口、钱粮、簿书、狱讼为急务”,其他的公共事务必然置若罔闻了。这当然与地方官的修养、责任心有关,但也与地方财政有很大关系。

明清的地方财政

尤其是州县级财政简直到了非常可怜、几等儿戏的程度。明清各县应缴纳的税粮和赋役加上其他杂项收入,构成地方财政总收入。

一般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起运”另一部分为“存留”。

按乾隆《大清会典则例》卷三十六《户部》解释:“州县经征钱粮运解布政司,候部拨,日起运”“州县经征钱粮扣留本地,支给经费,日存留”。

也就是说“起运”是缴给中央的部分,“存留”是留给地方的部分。两者的比例如何呢?

无论是明代还是清代,“起运”在很多省都是大于“存留”。

就明代而言,据梁方仲先生《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书中表“明万历六年分区起运存留米麦数及其百分比”,江西与南直隶起运比例最高,分别为86.15%和82.96%;

浙江67.22%、山东60.70%、北直隶63.64%、河南63.81%;湖广、四川、福建、山西、广东为30%-40%;陕西、广西、云南、贵州则无起运,全部存留地方。

陈支平也认为在明代嘉靖、万历年间,全国各地的存留数约占田赋总收入的40%。

到了清代,地方上的“存留”就更少了。

据梁方仲统计,康熙二十四年 (1685) ,各地平均存留占国家财政收入的22.18%,雍正二年 (1724) 为23.21%,乾隆十八年(1753) 为21.23%,嘉庆年间为18.44%,光绪年间为14.35%。

为了使大家更有一个直观的认识,我们以同治三年 (1864) 安徽省徽州县为例。

这一年黟县的存留银只有不到2000两的银子,但是这些银子可不是县官能够任意开支的,可以说它是所有刚性支出的总和。

黟县留存的银两,如果全部按表开支,完全是入不敷出。幸好有几项开支奉命停支但所剩也是寥寥无几。

其他各县的财政状况与影县也差不多。在这种情况下,地方上的一些公共事务,官员要么熟视无睹、置若罔闻,要么无可奈何、一推了之。

以徽州为例,徽州处于万山丛中,水利是极重要的大事。为了灌溉和航运之需,往往需要筑坝拦水。

歙县渔梁坝就是这样:“那南三里丰乐、富资、布射、扬之诸水皆汇于此,又泻而不猪。宋嘉定中谓宜为梁以缓水势,那守宋济始聚石立栅,顾遇霖潦辄败。

太守袁甫议易以石,请于朝,役未及兴而迁。绍定三年,袁复指挥江东乃檄催官赵希想督其事伐山取材,分眉石、算石、囊石为三等,坚致完固而渔梁报成。”

可知从宋代开始就筑坝拦水,给一方百姓带来极大利益。随着时间的推移,渔梁坝“递倾递复,一那之兴坏,亦往往随之"

到了明代,由于地方经费问题,渔梁坝屡筑屡坦。清顺治十六年,巡抚卫贞元深知此坝关乎四方百姓利益,于是向朝廷上疏:

“称府南垒石阻流日渔梁,宋明咸出官钱加筑,相传水厚则徽盛,水浅则徽耗,今已颓废,不可不议修筑”。”

部议上,奉旨俞”既然皇帝已“俞允”出官钱筑坝,岂非好事? 然而三十余年矣,而未果皇帝谕旨竟成一纸空文,最后不得不由商人捐资修坝。

筑城抗倭、赈灾救民这样刻不容缓的事,本应有所作为,遗憾的是地方也是无能为力,不得不依靠商人。

万历二十三年 (1595) 仪真大饥,邑令募富室输济,多不应,徽商吴一澜正好售盐于楚,市米归来,看到灾情如此严重,立即找到县令说:

"今来"五米千石,得倍息,若以年饥居奇,诚不忍,愿留半完本,捐半供赈。”县令说:百石不继,奈何?”

答日: “真距楚虽远,乘风上下计月可达,苟得母钱广来,而以子米赈贫,事亦易易。”于是闻者咸集费,共得官民钱若干,周回采来,济活无算。

嘉靖年间

经常自海上来犯,仪真的防卫自然非常重要。

县令担心东、西、南三面月城未备旦来犯,城将不保,但县根本没钱建造,朝廷更是漠然,又是徽商吴宗浩、汪灿共指银4000两增筑之,仪真得以保聚。

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甚至地方军事设施的修建,朝廷也不拿钱,竟仍依靠商民捐助。

据记载,明代崇祯年间,已经初露端倪,地方形势很不安宁。一些要害之地,非建敌台不足以资攻击,当时芜湖就是如此。

而芜湖尤最冲要者也,该县逼临大江,上接无为州,下接和州,对岸为巢湖口之裕溪,一苇之航,曾不崇朝,斗大一城,卑而难守。民居在城内者十之三,在城外者十之七。

户工税关亦设城外,富商大贾之所辐揍,击肩摩,有小扬州之号。五方杂处,奸究易滋,郊圻广衍,无险可扼。而从此以抵宣常浙,路尤径捷,绝无重关大河之限,是五达之衢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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