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发布警情通报,两名编造传播“某院士窃取他人科研成果”谣言的男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此前,黄浦公安分局接辖区一医院报案,称网上出现针对该院著名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的不实言论。警方立即开展调查,很快锁定了两名外省市涉案人员。
经查,42岁的刘某某为制造热点、博取流量,在毫无事实依据的情况下,故意编造“某院士窃取他人科研成果”的谣言,并在个人社交媒体及50余个圈群中传播炒作,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34岁的张某某同样为博取流量,利用AI软件生成多条涉及该谣言的虚假视频并发布上网,进一步加剧了谣言的传播范围。
近年来,类似借院士名义造谣的事件并非个例。2025年7月,罗某良编造“倪四道院士预测广东将发生8级以上大地震”的虚假信息,引发当地居民恐慌,最终被行政处罚。2026年6月,杨某恶意诋毁袁隆平院士科研成果,被依法刑事拘留。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治安管理处罚法》也明确,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将面临拘留和罚款。
警方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编造、传播谣言的行为都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广大网民应增强辨别能力,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