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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黄南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尼玛才仁被查,赋史记·尼玛才仁列传

公开资料显示:尼玛才仁,男,藏族,1975年10月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大学。任青海省黄南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尼

公开资料显示:

尼玛才仁,男,藏族,1975年10月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大学。任青海省黄南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尼玛才仁列传

尼玛才仁者,青海黄南藏人也。生于乙卯年(1975)十月。少入公门,奋于基层。历职州县,渐显干才。辛丑年(2021)七月,当选泽库县人民政府县长,主县政凡四载。其间,牧民情、理庶务,外示勤勉,尝于县人代会上作《政府工作报告》,绘发展之蓝图;又赴企业洽谈牧光储一体光伏园区,谋新能源之业。甲辰年(2024)六月,慰问州特殊教育学校孩童,示关怀于弱幼。

乙巳年(2025)二月,青海省委组织部公示,拟提任市(州)领导班子副职。四月廿八日,黄南州人大常委会正式任命为州人民政府副州长,位列副厅。七月,其省十四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自县长擢副州长,未及一载。

丙午年(2026)三月二日,青海省纪委监委通报:黄南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尼玛才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消息既出,高原震动。盖其上任方十月,即惶然自首,可知事非寻常。

太史公曰:观才仁之迹,可谓“藏地新吏”速朽之鉴也!起于草野,牧民一方,年方五十即登副州,本应恪守初心,泽被桑梓。然其惑于利欲,隳于权位,虽表面文章粲然,内里蠹蚀已深。昔司马迁云:“祸福无门,惟人自召。”才仁之“主动投案”,非其诚心悔过,实乃反腐高压之下,知罪不可逭,不得已而为之耳。夫泽库僻远,黄南地瘠,民生多艰,正需清廉干吏。才仁不能守节,竟负民望,岂不痛哉?然其投案,亦显纪纲之威:法网恢恢,虽高原雪域,亦无所遁形。后世为边地吏者,当深戒之:民心如镜,照见肝胆;法纪如山,不可轻触。慎守初节,方得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