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的黄女士夫妇的遭遇,折射出当前旅游市场中一个令人不安的演变路径:简单的消费纠纷,正在滑向利用个人信息进行精准骚扰的“软暴力”报复。从“纯玩”承诺的虚假宣传,到行程中购物点的强行安排,再到归家后的短信轰炸与恶意医院预约,这已不是单纯的合同违约,而是对消费者权益的系统性侵犯。
黄女士夫妇支付万元团费参加的所谓“纯玩团”,实则是旅游业“零负团费”模式的精致变种。旅行社通过虚假宣传吸引注重体验的消费者,收取高额费用后,再通过临时变更行程、增加购物点从商家处获取回扣,实现双重牟利。这种行为已明显违反《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禁止虚假宣传的规定。
然而,当消费者试图维权时,更隐蔽的第二重侵害随即而来——精准的信息骚扰。这种从“明面欺诈”到“暗中报复”的转变,显示出部分不良商家试图通过制造维权恐惧,来压制消费者的正当诉求。
黄女士夫妇归家后遭遇的短信轰炸与恶意医院预约,很可能不是偶然的泄愤,而是一种有组织的威慑策略。这种“软暴力”的目的十分明确:
制造心理压迫:通过持续不断的骚扰信息,消耗受害者精力,迫使其因不堪其扰而放弃维权。
传递威胁信号:利用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进行“妇科检查预约”等具有人身针对性的恶意行为,暗示“我能影响你的生活”。
构筑证据壁垒:骚扰多通过虚拟号码、网络平台实施,难以直接溯源,使受害者陷入“明知其源,却难证其罪”的困境。
从法律角度看,持续的恶意骚扰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侵害他人生活安宁;而非法获取、使用公民个人信息进行恶意行为,则可能触犯《刑法》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规定。问题的症结在于,如何证明这些行为与旅行社之间的因果关系。
面对“无直接证据”的困境,消费者不应陷入被动,而应采取多层次、系统性的应对方案:
第一步:全面固定现有证据
1.骚扰证据:完整保存所有骚扰短信、来电截图,记录时间频次,通过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进行举报。
2.恶意预约证据:联系被预约医院,要求提供预约渠道信息并书面澄清,同时报警处理。
3.旅游纠纷证据:整理合同、付款凭证、行程单、“纯玩”承诺截图、购物过程录音录像等材料。
第二步:启动多渠道维权程序
向文旅部门举报:携带证据向旅行社所在地或合同签订地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举报其擅自变更行程、指定购物场所的违法行为。
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通过12315平台投诉旅行社虚假宣传、消费欺诈。
向公安机关报案:就骚扰及个人信息被恶意使用报案,要求立案侦查。
第三步:技术防御与舆论监督
向运营商投诉:要求对骚扰号码进行拦截屏蔽。
寻求媒体帮助:在有确凿证据后,通过权威媒体曝光,借助舆论监督推动问题解决。
此案暴露出的不仅是单个旅行社的问题,更是监管体系中的漏洞。当不良商家将“软暴力”作为压制消费者的常规手段时,需要的是系统性的应对:
强化跨部门协同机制:文旅、公安、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应建立信息共享与联合执法机制,对“合同欺诈+信息骚扰”的组合式侵权进行一体化打击。
提高违法成本:对于实施骚扰、泄露个人信息等行为,应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并将其纳入旅游经营者的信用记录,形成有效威慑。
简化消费者举证负担:在类似案件中,可适当调整举证责任分配,要求经营者就其不存在侵权行为进行举证。
黄女士夫妇的遭遇警示我们,净化旅游市场不仅需要规范明面的经营行为,更需遏制纠纷背后的“暗箭”。当消费者因担心报复而不敢维权时,市场秩序的基础便在悄然腐蚀。
此案最终的处理结果,将传递一个明确信号:任何试图通过骚扰、恐吓等手段压制消费者的行为,都是对法治与社会公序的挑战,必须受到严惩。只有让“暗箭”的成本远高于其收益,才能让消费者在阳光下安心维权,让市场在规则中健康发展。
每一位消费者的勇气,都应得到制度的呵护而非冷漠。当维权不再需要以承受“软暴力”为代价时,我们才能真正构建一个公平、透明、有尊严的消费环境。你有什么话说,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