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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副市长于立忠被查,上周还对做好巡察整改提出要求

作者 |苍小生3月16日,南通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于立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江苏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
作者 |苍小生

3月16日,南通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于立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江苏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于立忠,1971年2月出生于南通,1994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入党,扬州大学农学院(原江苏农学院农学系)毕业,大学学历,硕士学位。

1994年7月,于立忠从江苏农学院农学系作物栽培专业毕业,8月成为南通市港闸区幸福乡政府办工作人员,后做过幸福乡保桥村党支部书记、经济合作社社长,幸福乡副乡长,共青团南通市港闸区委书记,港闸区财经贸易局局长、发展计划与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供销合作总社主任,港闸区政府办主任、法制办主任,港闸区秦灶镇党委书记、秦灶街道党工委书记、港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东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经过13年的基层历练,2007年11月,于立忠调任如东县副县长。在担任如东县副县长期间,他于2008年1月至2010年12月再次回到母校扬州大学农学院农业推广专业学习,并获得硕士学位。

在如东任职期间,他历任如东县副县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洋口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常务副县长。10年后,2017年9月,于立忠离开如东,调任海安,历任海安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代县长、县长,海安市市长、市委书记,海安经开区党工委书记等职。

“原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量罚得当,行政复议案件程序合法,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2018年11月23日,时任海安市市长于立忠在被告席上慷慨答辩。

据了解,这是资源环境案件“三审合一”集中审判以来,海安市政府作为被告的首例行政诉讼案件。

上周,3月9日,南通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体育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副市长于立忠出席会议,并对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据了解,根据南通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10月31日至12月1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体育局党组开展巡察。巡察中,巡察组发现一些问题,主要是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未压紧压实,作风建设不严实;机关内部管理有漏洞,财务和采购管理不规范;党组对下属单位管理粗放,部分领域管理不规范;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存在不足等。

于立忠要求,市体育局党组要以动真碰硬的决心和务实管用的举措,确保整改落地见效,让整改成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强化系统思维,持续放大巡察整改的综合效应和长远治理效能,努力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中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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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一些历史需要被记忆,总有一些情怀需要被唤醒敢为苍生说人话,位卑未敢忘忧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