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指控4岁男童摸臀,并将男童勒伤,男童家长道歉赔偿,女生不依不饶,三次调解未果,并在网上叫嚣,会诉讼维权,面对蹭流量的质疑,回应当然需要流量,并表示调解中,自己2次因呼吸性碱中毒被送医抢救,此后出现失眠,焦虑,要求家长书面道歉并赔偿精神伤害费,一件小事被女生无限放大,意图如何?
从业20余年的北京老律师杨文战说,这不是维权,是寻衅滋事!别再和稀泥了!那些评价说维权要注意方法和尺度,不要情绪化维权的人,不是脑子糊涂了,就是屁股坐歪了,跟三次和稀泥调解这事的部门一样,立场有问题。
我觉得杨律师说得对,这是我听到的最客观,最直白,通俗的剖析,以成年人的方式去看待一名幼童的行为,本事就容易出现错误。
8月26日,长沙某餐厅内,4岁男童右手拿着玩具枪,跑过来,本来人多通道窄,刚好熊某又往这个方向移了几步,男童失衡,嘴里喊着“让一下,阿姨”,左手还是碰到了熊某的屁股。
熊某追上去一把扯住孩子的衣领,说孩子摸她屁股,孩子吓得大哭,拼命挣扎,直到孩子挣扎到倒在了地上,家长上前制止才松手,造成孩子脖子有明显勒痕。
后来在调解时,男孩父母道了歉并赔偿了70多元的费用。离开现场后,熊某又以受到精神伤害要求赔偿,要男童父母书面道歉,或一家三口拍视频道歉,并承诺管教孩子。
男童父母同意道歉,前提是女生也得为孩子受伤,受惊吓做噩梦道歉,被女生以男童伤是孩子心虚,挣扎造成的,拒绝道歉。
男童父亲说,孩子还不备性别意识,更不具备主观恶意,拒绝书面道歉,不愿给孩子扣上故意的帽子,这是做父亲的底线,尊重对方起诉,会配合应诉。
成年人与幼儿,碰与摸,伤与未伤,故意与无意,多么简单明了的事,还值得调解三次未果?伤了,吓到了幼儿不道歉,被幼儿碰一下就上法院,这就是无理取闹,寻衅滋事。
首先她搞事选错了对手。如果她碰到的是个男人,既有可能是故意摸,也有可能是不小心碰,但这个事不一样,孩子处于奔跑状态,她自己也在移动,重要的是男童还很小,从年龄上也足以能判断碰不可能有猥亵或骚扰的成份,但她却立刻上去抓住男童衣领,说男童摸她,指碰为摸,意图明显,把无意的触碰定义为故意的骚扰,是借机生事,无事生非,符合寻衅滋事的特征。
其次,她刻意把事情闹大,不断地寻找新的吵架理由搏流量一件小事,三次调解不成,要求男孩父母书面道歉,全家录视频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并拒绝为勒伤男童的行为道歉,在调解过程中,动不动情绪崩溃,呼吸性碱中毒被120急救,调解不成,完全是因为她的反常行为和要求造成的,这种情况如果不是精神病的发病期,那唯一的合理解释就是寻衅滋事。
她在社交帐号上发的内容也证明是故意找事她的帐号9条视频,5条是在与不同的人发生纠纷吵架,从宿管阿姨吵到滴滴司机,又吵到4岁男童,在第三次调解时,告诉民警她早上发的视频点赞30万,决定起诉,这也就能理解了,被男童碰到之后,及后续的调解中立刻做出了与正常人不同的反应,持续把事情闹大,无非是发现了新的吵架理由去搏流量,综述以上情况,足以判断她的行为就是寻衅滋事,即使构不成犯罪,也应该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行政拘留等处罚。
但是,很遗憾,这么明显的违法行为,在街道的调解室和派出所竟然进行了三次调解,相关人员一再纵容她闹事,竟然没人对她的违法行为进行追究和处罚。
杨律师说,这不是调解而是纵容,这不是化解矛盾,而是助长歪风,执法者要敢于与违法行为斗争,不要因为某些人能闹就和稀泥,让守法的老实人吃亏。
熊某的行为很恶劣,她的抖音账号一天涨粉几千,已经被封禁,她又开小号继续以此事蹭流量。
这几天,男童问爸爸,“我是不是做错了事”,爸爸无言以对,可能他也不懂,为什么阿姨变得那么凶?
希望当地的执法机关拿出严格的执法态度,出手打击这种违法行为,男孩父母也可以依法报警,提出正式控告,不能再无底线的纵容某些搞事的人和群体了,连4岁男童也碰瓷,不能再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