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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果真不能乱借!”湖北,女子与丈夫因琐事发生争吵,期间不慎摔伤,住院6天费用合

“钱果真不能乱借!”湖北,女子与丈夫因琐事发生争吵,期间不慎摔伤,住院6天费用合计50000余元。女子和丈夫拿不出那么多钱,女子的妹夫就帮忙垫了3万元。可等女子出院后,女子和丈夫矢口否认这3万元。妹夫一怒之下,以民间借贷为由,将女子和丈夫告上法院,可一审、二审、再审均败诉。妹夫并未气馁,又以无因管理提起诉讼,但女子却抗辩称妹夫重复起诉。法院判了!

丹丹和丈夫黄某结婚多年,平时感情算不上特别好,家里大事小事也经常拌嘴。那天,两人又因为一件生活琐事吵了起来。争吵中,丹丹情绪激动,转身时脚下一滑,整个人重重摔在地上。

刚开始,丹丹还咬牙说没事,可过了几分钟,她脸色越来越白,额头直冒冷汗,连站都站不起来。黄某这才慌了,赶紧联系家人,把丹丹送到医院。

检查结果出来后,医生说丹丹伤得不轻,需要住院观察治疗。接下来的几天,检查、用药、治疗一项接着一项。到了出院时,费用清单打出来,合计已经超过5万元。

看着账单,黄某当场愣住了。他和丹丹平时收入都不高,家里还有房贷、孩子上学等开销,手头根本拿不出这么多现金。医院那边催着缴费,丹丹又躺在病床上,黄某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这时候,丹丹的妹妹夫阿军赶到了医院。

阿军平时和丹丹一家关系还算不错,听说姐夫家里出了事,便赶紧从朋友那里周转,又拿出自己的积蓄,先后给医院垫付了3万元。

缴费时,阿军还安慰黄某:“先把人治好,钱的事以后再说,都是一家人,别急。”

黄某当时连连点头,丹丹也躺在病床上说:“这钱我们肯定认,等出院以后一定还你。”

有了这3万元,丹丹顺利完成治疗。住院6天后,她的身体逐渐好转,办理了出院手续。阿军也没急着催钱,只想着亲戚之间,等他们缓过来再说。

可让阿军没想到的是,丹丹出院后,夫妻俩对那3万元的态度突然变了。

阿军第一次开口要钱时,黄某皱着眉说:“什么3万元?那不是你自愿帮忙交的吗?”

丹丹也在一旁说道:“当时你说都是一家人,怎么现在又变成借钱了?”

阿军听完非常憋屈。他提醒两人,自己垫付的是医院费用,不是白白送给他们的。可丹丹夫妇始终不承认,甚至说阿军没有借条,也没有明确约定还款时间,不能证明这笔钱属于借款。

无奈之下,阿军只能拿着转账记录、医院缴费凭证等材料,把丹丹和黄某告上了法院,案由写的是民间借贷。

在阿军看来,钱是自己出的,丹丹夫妇也承诺过会还,这就是借款。

可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现有证据只能证明阿军替丹丹缴纳了医疗费用,不能证明双方之间形成了明确的借贷合意。

没有借条,也没有聊天记录能够直接证明是借款,最终驳回了阿军的诉讼请求。

阿军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查,认为一审认定并无明显错误,维持原判。

阿军又申请再审,可再审法院仍然认为,按照民间借贷的法律关系,阿军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借款成立。就这样,一审、二审、再审,阿军连续三次败诉。

亲戚们劝他算了,3万元虽然不少,但为了这笔钱把一家人的关系彻底闹僵,也不值得。

可阿军越想越不是滋味。他说,自己当时是看亲戚有困难才伸手帮忙,没想到最后却被说成是“自愿赠与”。如果这种事情都没人管,以后谁还敢在别人危急时刻帮忙?

后来,阿军换了一个思路。他没有再以借贷为由起诉,而是以“无因管理”为案由,要求丹丹夫妇返还自己为他们垫付的医疗费。

丹丹夫妇收到起诉材料后,立刻提出抗辩,认为阿军之前已经起诉过,现在换个说法再次起诉,属于重复起诉,法院不应该受理。

法院认为,丹丹因受伤住院,情况紧急,阿军并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替她支付医疗费。

但为了避免丹丹无法继续治疗,他主动垫付了3万元,这种行为符合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丹丹夫妇作为受益人,应当承担返还必要费用的责任。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丹丹、黄某共同返还阿军3万元垫付款,并按照年利率3.7%的标准,支付资金占用期间产生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