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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二妹,四川宜宾高县人,30出头,两个孩子。摆摊卖铜锅洋芋、油炸串串,10块一份

胡二妹,四川宜宾高县人,30出头,两个孩子。摆摊卖铜锅洋芋、油炸串串,10块一份,顾客自选素菜,装满即止。菜夹得少,她主动加土豆条凑份量。8年里发了1575条短视频,镜头里全是孩子、收摊、烫伤的手、凌晨熬辣椒油。

10月6日晚,一位女顾客菜堆冒尖,她没再加土豆,因为加不进去。当场没争吵。当晚,顾客在多平台发避雷帖:“老板娘玩不起,嫌菜堆高了就不给加土豆,一脸高傲。”帖带定位,在同城圈传开。评论区跟风,大量没到过摊的网友虚空补刀:服务差、味道不好、吃了拉肚子。

胡二妹一条条回复解释,份量够,海椒面和油没问题。没用。两天吃不下饭,反复刷评论,念叨“怎么会这样”。10月9日,她写下遗书,从16岁打工说起,感谢帮过她的人,说这两天天空都是黑压压的。最后一句仍善良:“愿你们今后永远都不踩雷。”当天下午,遗体在南广河被发现。

事后,发帖顾客发动态:“发布的仅是本人真实消费体验评价,无任何恶意、无煽动、无捏造事实,不该因一场意外悲剧被全网审判。”随后删帖、账号私密、消失。店铺页涌进17个五星好评,意义在哪?

她不是抑郁,是被网暴死了。一人一句,三人成虎,解释不清。恶意刷差评的人隐身了,肇事者也隐身了。

顾客有差评的权利,但因差评带来网暴,就应该进入刑责。有些差评不讲具体事实,上来就人身攻击,“玩不起”“高傲”,引来的是同类。这些人见到有人挨骂,就像苍蝇闻到血,冲着那句人身攻击去,骂完全不认识、没有利害关系的陌生人。

我呼吁:针对小商贩的网络人身攻击,按后果对应处罚,普通人身攻击拘留,引起严重后果按伤人论罪。互联网放大了匿名的恶,法律才应该成为好人最后的防线。

就这样让她跑了,合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