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0月23日,丽新制衣国际有限公司及丽新发展有限公司公布,丽新发展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亦为丽新制衣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于交易时段后与一名独立第三方个人买方订立协议,按现状基准出售一艘2016年在意大利建造的机动船舶,购买价为710万美元(约合5538万港元)。其中10%即71万美元(约553.8万港元)须于协议日期起计4个伦敦银行营业日内支付,其余90%即639万美元(约4984.2万港元)于完成时支付。交易应于2026年11月10日或买卖双方书面协定的较早日期完成,船舶须于香港交付予买方。完成后,丽新制衣及丽新发展集团将不再拥有该船舶的任何权益。
该船舶于开曼群岛注册为游乐船舶,由丽新发展集团于2020年购入并持作自用,截至2025年及2026年7月31日止两个财政年度均无产生收益,截至2026年7月31日的账面净值约1050万港元。
以购买价5538万港元及上述账面净值计算,丽新制衣集团及丽新发展集团各自预期确认估计净收益(经扣除相关法律成本、佣金及开支)约4200万港元,该收益将计入截至2027年7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财务报表。出售所得款项净额约5250万港元,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或用作丽新发展集团的一般营运资金。
另据公告,丽新发展作为卖方控股公司,须于完成时向买方签立弥偿契据,承担总额不超过买方实际支付购买价的50%,索偿须于船舶交付后十二个月内提出书面通知。由于出售事项及弥偿保证的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两者各自构成两家公司须予披露交易,豁免通函及股东批准规定。于公告日期,丽新制衣持有丽新发展已发行股份总数约5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