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纠结女友以往性经历,动不动就追问细节,然后持续性辱骂女友“不要脸”“不干净”,“不洁身自好”。女友不堪受辱,吞药身亡,而男友却只被判刑3年2个月!网友:第一次问就应该分手!这种男人很偏激!
2018年夏天,两个北大学生走到了一起。女孩开朗、优秀,学生会里忙前忙后,眼里有光。男孩也体面,帅气,一切看起来像一段正常恋爱。
可从2019年开始,味道变了。男孩和女友同居发生关系后,反复揪住女孩过去的感情经历不放,一遍遍追问细节。
女孩说的时候,男孩听着很兴奋。可是转头就拿女生的过往PUA她,骂她不要脸,是烂货,被别人玩过了,骂完再吵。
女孩被磨得越来越沉默,6月割腕,8月吞药洗胃,医院下了病危通知。可这些都没让他停手。
2019年10月9日那天,两人又吵起来。女孩独自离开,住进一家公馆,买了药,服了下去。
男孩后来联系她、找她、送她去医院,可人还是没能救回来。
2020年4月,女孩走了,才24岁。
法院后来认定,他们长期共同居住、经济往来、见过家长,已经形成实质上的共同生活关系,属于虐待罪里的“家庭成员”。
男孩长期辱骂、贬损人格,是把她推向死亡的决定性因素,判了三年二个月,赔偿73万余元。
此事引发热议,有网友说,他是介意吗?他是自卑!我早都不介意了,自己睡了这么多女朋友,那要介意的话跟过我的以后还能嫁给别人吗?
也有网友说,这男的变态,介意就分手,言语侮辱至女方自杀肯定是犯罪,谁家女儿不是妈生父母养的!
还有网友说,所以,女人结婚前尽量少发生关系!绝大多数男人都希望自己找的另一半是没开封的,但再怎么样也不能虐待人,这个男的太变态!惩罚太轻了!
很多人看到“三年二个月”会不舒服。一个活生生的姑娘没了,刑期看起来不够重。
但换个角度看,这个判决其实很关键:它第一次把同居关系里的精神虐待,清清楚楚地按进了刑法。
它告诉所有人,没领证不是护身符,骂人也不是“感情纠纷”,长期贬低、羞辱、控制,同样会杀人。
可我最想骂的,不是法律轻,而是那种藏在亲密关系里的恶。
真正可怕的不是拳脚,而是一个人拿着“你不够干净”“你欠我”当鞭子,慢慢把另一个人的自尊抽干。
她不是突然崩溃的,是一次次被问、被骂、被否定,最后连自己都不相信自己值得被爱。
这种人最擅长伪装:外人眼里他也许斯文、理性、有前途,可关起门来,他用语言把人一点点逼到墙角。
所以,别再把“他学历高”“他看起来不错”“他们只是吵架”当借口。精神暴力没有伤口,但会要命。
还有父母千万别给女儿养成傻白甜,别光盯着学习成绩,怎么识别人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一课!
最后,给所有还在被反复羞辱的人说一句:
亲密关系里的语言暴力,从来不是小事。它能把一个明亮的人,慢慢逼到黑暗里!
你的过去不欠任何人,爱情不是赎罪券。有人拿你的经历当刀子,那不是爱,是控制;有人让你觉得自己“不配”,那不是在乎,是摧毁。
离开这种人,不是失败,是自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