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红婵代言费原来不是全进自己口袋,要先给体系分走一半。你看她从湛江体校跳出来,一路到奥运跳台,背后是教练盯技术、队医管康复、省队和基层体校年年投钱养人。按老规矩,保障团队拿15%,游泳协会拿15%进项目基金,广东和湛江体校拿20%,她到手50%,再扣个税。刘翔当年也这么走过,不是谁针对小姑娘。我觉得这账算得冷,但道理不歪——天才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没有基层体校那口饭,根本冒不出第二个婵妹。大家捧她的时候,也得看见那群没镜头的人。可话又说回来,她才十七八岁,拼骨头换来的名气,到手那一半,真配得上她跳坏的膝盖吗?
你们说,运动员拿命换来的代言,该不该多留点给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