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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马路上发生一起特别有争议的交通事故…… 一名司机开车时

近日,上海马路上发生一起特别有争议的交通事故……
一名司机开车时,撞上了路边的大树,车辆受损,交警现场直接判定司机全责,理由很常规:树是固定物、不会动、不会主动撞车,从古至今,车撞固定障碍物,一律司机全责……
司机当场超级不服,委屈争辦:
是路边树枝太长、太密,遮挡视线、挤占路面,我根本看不清路才撞上的……
交警也是哭笑不得,当场反问一句:树会动吗?是树跑过来撞你了吗?
现场一听,大家都觉得司机在抬杠、无理取闹,但细想一下,司机其实说得真的有道理,他不是让静止的大树负全责,他真正想表达的是:道路绿化、路面维护是有标准的,就像我们开车:路面有大坑、路面障碍物不清理、道路设施不合格,导致车辆出事,是市政、养护部门的责任。同理,路边树枝过度疯长、占道挡路、严重遮挡行车视线,属于绿化养护不到位、道路安全设施不达标……
根据民法典和道路交通安全司法解释:因道路管理、绿化维护存在缺陷,导致交通事故,道路和林木的管理单位,是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
树虽然不会动,但管理树的人失职了,如果长期不修剪树枝、树枝侵占行车路面、遮挡视线,这本身就是安全隐患,是养护不到位……
常规判定没有错,但情理和法理上,司机确实委屈了……
希望执法能更细致一点,不只看‘
“车撞物”的表面,也能查一查道路本身到底合不合格……
大家认为司机说的有道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