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一直想不通的小疑问:如果我妈最初嫁的是大伯,那大伯算不算她第一任丈夫?
大伯和我妈育有两个女儿,后来大伯工伤离世。之后我妈嫁给了大伯的亲弟弟,也就是我爸。外人总嚼舌根,说我妈是带着两个孩子二婚改嫁。我其实根本不在意旁人怎么编排,我真正放不下的,是当年那两个年幼的姐姐,有没有受过委屈。
事情发生在我俩都还在襁褓的年纪,很多旧事早已无从当面求证。当年我爸和大伯既是同事也是好友,我妈当初跟着大伯安家,也算随丈夫扎根老家。大伯走后,她选择和我爸走到一起。按世俗标签看,好像确实是“二婚”,可我总隐隐觉得不能这么简单定义,我爸本就是大伯的继承人,这层关系本就盘根错节。
姐姐们小时候尚不懂事,哪怕心里有难处,也没法开口跟母亲倾诉。等到年岁渐长,往事慢慢摊开,我慢慢看清了一些东西:如今姐姐们和我爸格外亲近,家里但凡有难事,都习惯先找我爸拿主意、出面周旋。
这份长久的信赖,恰恰说明我妈当年的选择,从来不是走投无路之下“找个人接手烂摊子”。她是在颠沛里,替我们几个孩子,认下了一个有担当、肯兜底的人。
婚姻的意义本就不该被一纸称谓框死。一段关系好不好,不看旁人嘴里的名分,只看朝夕相处里有没有尊重,有没有把彼此真正当作家人,有没有日复一日落到实处的照拂与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