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该不该拿?湖南株洲,一位74岁的老人骑着摩托车上路,被一辆越线的小客车撞了。小客车被判主责,老人因无证被判次责,事故中老人颌面部多处骨折、左眼视神经损伤,前后住了两次院。出院后他去找保险公司要120天的误工费,被对方怼了回去:您都74岁了,早过了退休年龄,哪来的误工费?老人告上法庭,当庭提供自己5亩承包地的证明,和做罗汉松造型工作的证明,法院判决令人意外。
74岁的王某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如果他是城里人,这个年龄早就退休在家含饴弄孙了。
但他家的日子不是那样过的,5亩承包地里种着庄稼要人打理。
农闲的时候,他还给人做罗汉松造型,这是一门手艺活,那份收入,是他和老伴日常开销的依靠。
2023年4月那天,他骑着摩托车外出,摩托车没牌,他也没有驾照,但他已经习惯了。
不料,一辆小客车迎面开过来的时候,司机张某打了一下方向盘,越过了道路中心线。
两车撞在一起,王某连人带车摔出去,脸上、眼睛、身上,十几处伤。
王某被送到医院,经确诊他颌面部多发性骨折,左眼视神经损伤。
住院期间他先后做了两次手术,又遭罪又花钱还不能去去挣钱。
事后,经司法鉴定出来两个十级伤残,误工期定了120天。
120天里,他什么都干不了,地里的活撂下了,找他做罗汉松造型的电话来了,也只能推掉。
等他出了院,拿着各种单据找肇事方保险公司理赔。
让他难受的是,保险公司的人跟他说,您都这把年纪了,还能干啥,哪还有“误工”这一说。
他听不懂什么法条,他只知道,事故发生前,他每天还在干活,受伤之后他躺在床上动不了,收入断了。
交警认定张某负主要责任,王某负次要责任,这个没有争议。
双方协商的焦点是误工费。
对方保险公司认为:74岁,远超法定退休年龄,法律上就应该视为没有劳动能力了,误工费这一项,不赔。
王某不服,保险公司说的那是城里的退休工人。
而他就是个农民,虽然已经74岁了,但家里还承包了5亩地,都是靠他一个人耕种。
空闲时间他还要去打工,给自己和老伴挣零花钱、看病买药钱、养老钱,平时一天都不敢闲着。
他找到社区居委会开了一张证明,写着他受伤前一直在承包土地上种地,还做罗汉松造型技术工作,靠劳动收入维持家庭开支。
随后,王某把肇事司机张某,及承保车辆的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一审法院,没有只看王某的身份证年龄,而是看他受伤前到底在不在干活。
王某当庭提供了这张证明。
居委会的证明证实了,王某受伤前确实在种地,确实在做树木造型。
一个74岁的农村老人,承包地还在,手艺还在,靠这些挣饭吃,这是农村很常见的事。
法院认定:法律从来没有规定,过了退休年龄的人就不能主张误工费。
误工费看的是两件事:第一,当事人受伤前是不是真的在劳动。
第二,因为这场事故,受害人的收入是不是真的少了。
年龄,不是不赔付的那道门槛。
依据《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六条:被侵权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是有证据证明因交通事故产生误工损失并请求侵权人赔偿的,法院应予支持。
意思是不管70岁也好,80岁也好,只要能拿出证据,证明人还在干活、有收入。
是事故原因干不了活了,收入少了,那侵权方就得赔这个损失。
退休年龄是发养老金的一个时间节点,它管的是你什么时候开始领养老钱。
但它管不了你还能不能干活。
一个农民,养老金一个月百来块钱,地还得种,手艺还得做。
保险公司说他退休了,可他的生活没有退休。
法律要看的,不是身份证上的那个数字,是王某实际生活中每天在家颐养天年,还是每天需要出去干活挣钱。
法院参照农林牧渔业行业标准,支持了王某索要误工费。
其它的各项损失,该怎么算的怎么算。
一审判决后,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了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王某终于拿到了他该拿的那份赔偿。
这事传开以后,人们议论纷纷,有人说,保险公司收保费的时候从来不问年龄,理赔的时候倒开始算年纪了。
还有人认为,一个74岁还在种地、做手艺的老人,你凭什么说他丧失了劳动能力?
他丧失了劳动力,谁给他养家?
法律看的是事实,不替任何人下结论,但只要你确实还在劳动,确实因为事故失去了收入,这份损失保险公司就该承担。
你对74岁还在劳动的老人,该不该拿误工费这事儿怎么看?
案例来源:红网百姓呼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