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男子吴林峰同日同酒店,分别跟两名女子办生子百日宴和婚宴,这竟然构不成重婚,原因就在于该男子只与其中一名女子孔思涵领取结婚证,隐藏构不成重婚罪!
有网友表示:如果吴某峰先与孔某涵登记结婚,之后又与林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育有子女,那么孔某涵即为合法配偶,吴某峰可能构成重婚罪;若林某明知吴某峰已有配偶仍与其以夫妻名义同居也可能涉嫌重婚罪。
不明白这个事件和酒店有多大关系,酒店的本质是服务好客人,菜品干净卫生味道好,满足客人需求就好咯,酒店也不会傻傻的问两个酒席的男的是同一个人嘛。
国家真的应该修改婚姻法了,像这种有事实夫妻关系的就应该判重婚,而不是靠道德约束他,这是对一夫一妻制最大的讽刺。
事件背后扯出的经济纠纷不能一笔带过,说不定男的两边不光骗感情还捞钱,相关部门必须彻查,不能让受害的两个姑娘白吃哑巴亏。
对此大家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