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此一案,决定不再以全风险代理10000元以内案件。
老刘是干苦力的,专业做拆除,拆掉老装修、砸墙,连带清运垃圾,挣得全是辛苦钱。
今年6月份,接了一个店铺拆除的活儿,工量不大,两三天就做完了。
因为是熟人介绍,加上活少,抢活的人又多,没好意思先收钱。等干完活,算了算账,算上人工费,一共12000元。
干完活撤场了有一星期,左等右等,老板迟迟不给钱。老刘耐不住了,抹开嘴皮子,“老哥,钱什么时候付一下。”
这时候幺蛾子来了,说老刘的工人在拆除的时候,碰碎了一块钢化玻璃,虽然没有烂,但碎痕在等下一看,水晶似的。老板说,要扣2000元。
老刘一听火了,莫须有的事,这不扯淡吗?可是老板有视频、有照片,虽然说不清楚谁弄的,但是扯皮啊。
一方要扣,一方不同意,僵持了一个月。老刘撂下一句狠话,不行我就告你了。老板也不含糊,想起诉就起诉吧。
几番辗转,老刘联系到我,可以起诉吗?我看了材料,没多大问题,只是12000元的标的物,怎么收律师费呢?
碍于和老刘的同乡关系,我建议按照全风险的方式,等要回钱来,支付15%的律师费。虽说15%的比例高,但在收费标准的规定之内,就是按照固定收费也比15%算下来的高。
签署完委托手续,我查询了老板的身份信息,又从执行网上查了老板的执行案件。这一查才知道,老板是个老赖,五六个案件,被执行金额10多万元。
老刘得知这个情况后,泄气了,感觉起诉了也不一定要不回钱来,这才明白为何老板不怕告。
我又排查到老板媳妇有个公司,调了公司档案,以夫妻共同债务的名义将他们两口子给诉了。
案件分到了综治中心,先进行调解。
老板知道媳妇也被起诉后,担心一块被判承担责任,主动要求调解。
调解是和老刘私下联系的,老板告诉他,你撤诉,我分期给你钱,一个月1000元,一个10000元。
说来说去,还是要扣2000元。
但此时,老刘也不硬气了,他感觉老板不怕告,也害怕就是赢了诉讼也要不回钱来。老刘不仅同意10000元,还同意了一个月付1000元的分期方式。
这是当事人的权利,我委婉劝他,老板所以同意调解,是因为媳妇被起诉了,不要妥协,再坚持坚持,争取一次付清。
两轮磋商,老板始终不松开,就一个月一付,而综治中心见调解不下来,将案子转到了法院。
老刘最终妥协了,毕竟钱不多,其目的是要回来钱。
按照不缴纳诉讼费撤诉处理。
当月,老刘收到了1000元;第二个月又收到了1000元,现在是第三个月,1000元也到了。
我问老刘,代理费怎么处理啊,咱们签订协议可是收到一笔钱就支付相应的15%啊。
老刘说,等一等,等钱全回来,请你吃饭。
这就尴尬了,都是同乡,总不至于为了一个月150元去掰扯吧。
时至今日,一分钱的代理费都没收到。
换位至老刘的角度,他算过账,本来少了2000元,再付出去1500的代理费不划算,更何况只是起诉了一下,庭都没开,怎么再去付律师费。
估计这个律师费难要了,可是,无论案件大小,律师所要进行的诉讼程序是没什么大差别的。
所以说,经此一事,类似小标额的案件决定不再按风险代理的,毕竟算来算去都是算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