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敬”不是侵权的挡箭牌。
好端端的一首《五百年桑田沧海》被“改编”了,著作权人许镜清先生视频发声:“整个改编和传播的过程,事前没有任何人和我或者我的助理小虎沟通,没有征得我的授权许可,发布的时候也没有标注我许镜清和阎肃先生作为原词曲作者的署名,甚至传播时被添加了其他的作者名称。”“恳请各平台、广大网友……不要再使用没有经授权改编的版本来做视频背景音乐。”
著作权人发声维权,本是天经地义的事,也得到了许多网友的支持和赞成,可偏偏就有一些人百般狡辩甚至黑白不分。
这些人说什么“改的非常好听”“好的作品也要变革”“一首凝聚人心的歌远比一场版权纠纷重要的多”“该唱唱,新编的就是有气势”“老爷子你心胸宽广点”,还有人讲“(改编版)火的许老爷子眼红了”,有的甚至说出“没这事还挺尊重老爷了,这一弄讨厌他了”,更有甚者建议把这首歌定义为红歌。
真是奇了怪了,著作权人耗费大量心血创作的经典,那是著作权人的劳动成果,是受法律保护的。现在有人未经授权私自改编,已经侵犯了著作权人的权益,这是有错在先,是评定该行为的基础。一些人不去谴责这种行为,不去支持著作权人维权,竟然反过来指责曲作者不该这么做,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也有人竟然扯上了“致敬”“人民许可”“人民群众喜欢”等冠冕堂皇的托辞,真是荒唐至极。
不经著作权人授权改编的东西何谈“致敬”?分明是冒犯呀。人民应该是明事理的人,而不该是是非不分的狡辩者。
侵权就是侵权,无论多么冠冕堂皇的借口,都不能作为侵权的挡箭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