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个13岁的男孩,被一个人留在停水停电的出租屋里。房东说,孩子他妈欠了房租搬走了,没把孩子带走。谁料这当妈的不但不回来接,连房东找上门都直接拒绝帮忙。孩子他爸的电话,早就停机了。一个上小学的年纪,守着黑灯瞎火的空屋子,这事就发生在广东。
来源:国+社区,9月28日
事情是房东先捅出来的。
租客欠了房租,人跑了。
跑的时候,把13岁的儿子留下了。
房东去收房,门一开,孩子还在里头。
水电都给停了,屋里黑着。
一个十来岁的娃,就这么待着。
房东也懵了,赶紧联系孩子他妈。
电话打过去,对方态度很干脆:不管。
13岁,搁谁家不是上学、写作业、被催着吃饭的年纪。
这孩子倒好,一个人守着套停水停电的屋子。
房东又去翻孩子他爸的号码。
打过去,停机。
这条线,等于断了。
说白了,爹妈这两头,一头拒了,一头没了音讯。
剩下房东站在中间,收不上房租,还摊上个孩子。
我前阵子还听人念叨过类似的事,说有的租客跑路,押金不要了,家具不要了,连孩子都敢不要。
当时只当是句玩笑话。
现在看来,玩笑是真能成真的。
一个13岁的孩子,吃喝拉撒都得花钱。
停水停电,连口热水都烧不了。
母亲说拒绝帮助,这四个字轻飘飘,落在孩子身上就是实打实的日子。
房东能做的其实有限:报个警,联系社区,顶多再垫顿饭。
可孩子往后怎么办,房东管不了,也管不起。
这事最扎心的地方在于,孩子没做错任何事。
欠房租的是大人,过不下去的是大人。
最后被留在黑屋子里的,是孩子。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不是想不想的问题。
丢下不管,轻则被追索抚养费,重了可能构成遗弃。
但法条归法条,孩子今晚睡哪儿,是眼前的事。
类似“大人跑路、孩子留下”的情况,多半得靠社区、民政和公安先兜住,再回头找监护人。
按现行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法定抚养义务,丢下不管可被追索抚养费,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遗弃。
欠租是民事纠纷,把孩子撂在停水停电的屋里,是另一码事。房子可以收,账可以算,但孩子不能当成甩包袱甩出去。
目前房东已报警,社区也已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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