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一名16岁少年学徒,早早辍学打工、踏入社会,偶然在网上认识了一名14岁半的在校初中女生。两人年纪相仿、聊得投机,火速坠入爱河,确定恋爱关系。情窦初开的年纪,爱意上头,线下奔现见面,牵手、搂抱、亲吻,所有情侣的甜蜜操作全都安排一遍。感情升温之后,两人私自住进同一间房间,在双方你情我愿的前提下,偷尝了禁果。
全程没有逼迫、没有暴力、没有恐吓,完全是少男少女青春期的自愿越界,在外人眼里,顶多就是早恋犯错、年少轻狂,根本算不上什么大事!
可谁也没想到,这场看似自愿的青春爱恋,直接把16岁男孩送进了监狱!事后女孩家长发现异常,得知两人同居发生关系后,当场暴怒,直接报警追责!
法院一审直接判决:16岁男孩构成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纸判决,彻底击碎两个少年的人生!
男孩全家彻底崩溃,从头到尾喊冤不止!家人万般不服,坚决认定:两个孩子自由恋爱、全程自愿,纯属青春期早恋,根本不存在欺负、胁迫,凭什么直接定罪坐牢?
为了翻案,一家人拼尽全力、死磕到底!上诉、申诉层层走流程,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中院申诉直接驳回!
即便接连败诉、次次碰壁,男孩家人依旧不肯认输,公开放话:继续向省高院申诉,誓死也要为孩子讨回公道!
16岁已经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不算小孩子!女方才14岁半,还是未成年在校学生,心智根本不成熟,所谓的自愿,根本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主同意!早恋越界、触碰底线,犯罪就是犯罪,不存在冤枉一说!
但我奉劝所有人,千万别被“恋爱自愿”四个字彻底带偏,这才是整件事最隐蔽、最致命的误区!很多人天真以为:只要谈恋爱、双方自愿,发生关系就不算犯罪!
大错特错!这也是无数年轻人踩坑入狱的核心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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