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大谱!”河南固始,女子因患恶性肿瘤,在家养病,为了节省开支,便种了菜自给自足。哪曾想,前不久在自家菜地除完草,想着杂草没啥用,还碍事,烧了还能留下点灰,让土壤更肥沃点,便一把火点了!结果被执法队发现,要求交500元罚款。因为烧了总共不过1平方米的杂草,女子懵了,就与执法人员理论了一番,未果后,希望用500斤稻谷抵扣罚款,结果遭到了拒绝,女子随后又向执法人员索要,竟然也遭到了拒绝!
当事人贺女士今年 53 岁,前些年查出宫颈恶性肿瘤,一直在家养病,干不了重体力活。家里因为治病开销大,日子过得紧,她就在自家小菜地里种了点菜,想省点买菜的钱。
前段时间她在地里除草,按照农村老习惯,把杂草拢在一起点着了,想着烧完的草木灰能当肥料。她烧的范围很小,拢共也就一平米左右,没想着会惹出麻烦。
可就是这一小堆草冒出的烟,被执法人员注意到了。第二天,镇里的综合执法队就找上了门。贺女士家人说,执法人员当场提出要罚 500 块钱。
家里一时拿不出这么多现钱,就商量能不能用自家种的 500 斤稻谷抵罚款,被对方拒绝了。家人又提出,要罚也行,能不能出具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写清楚处罚的依据和流程,这个要求也没得到同意,现场还有人说 “你要什么手续我们就给你出什么手续”。
但另一边,执法队的说法又不一样,说根本没提过罚款,只是叫当事人做了笔录,口头训诫了几句。后来当地联合调查组的通报也提到,初步核查下来,执法队并没有作出正式的罚款决定,具体情况还在进一步核实。
乍一看两边各说各的,像是对不上,其实仔细想想,这两种说法并不冲突。官方说的 “没有作出罚款决定”,指的是没有走完法定程序、没有出具书面的处罚文书,从流程上讲确实不算正式处罚;
可当事人感受到的,是上门就口头告知要交罚款,这是实实在在的经历。换句话说,正式的处罚文书还没走流程,口头的罚款要求先到了,这才是整件事最让人不舒服的地方。
可能对很多家庭来说,500 块钱不算多大的数目,但对贺女士家不一样。她治病要花钱,又没有稳定收入,种点菜都是为了省开支,500 块可能就是她好一阵子的生活费、医药费。她提出用稻谷抵罚款,不是想耍赖,是手里真的不宽裕。
有人说,罚款必须走公账,不能收实物,这是规定,这话没错。
但更该先讲规矩的,是执法本身。按照行政处罚的相关规定,罚款不是张嘴说个数就算数的,要经过立案、调查,告知当事人处罚的事实和依据,还要给人申辩的机会,最后出具正式的处罚决定书。
这些程序是执法的基本要求,不是只给懂法的人准备的 “特殊待遇”。不能说当事人懂程序、会要文书,就按流程来;当事人不懂、没提要求,就把这些步骤都省了。
那句 “要什么手续给你出什么手续”,听着像是好说话,实则反映出一个问题:有人把执法程序当成了事后补的材料,而不是必须遵守的前置要求。可执法的公信力,从来不是靠事后补文书撑起来的,是靠每一次现场执法都规规矩矩做出来的。
还有一点很多人不知道,河南早就调整了秸秆禁烧的相关规定,取消了全省域一刀切的全面禁烧,只有在人口集中区域、交通干线周边等特定区域和时段,才严格禁止露天焚烧。
贺女士在自家小菜地烧这么小一堆杂草,本身就属于可以灵活裁量的情况,哪怕确实不符合规定,优先选择批评教育、口头警告,让她以后别再烧了,其实也能达到纠正的目的,未必一上来就要罚款。
说到底,这件事能引发这么多人的共鸣,不是大家支持露天烧草,是大家从这件事里看到了一种熟悉的顾虑:很多时候,老百姓怕的不是受处罚,是罚得不明不白;怕的不是规矩严,是规矩只对着老百姓,不对着执法的过程。
基层执法面对的从来不是书本上的条文,是一个个有实际难处的普通人。烧草肥田确实有不对的地方,该管的要管,但管的方式要让人服气。把依据讲清楚,把程序走到位,哪怕最后还是要处罚,也罚得明明白白,让人无话可说。
执法的分寸,从来不是说要突破规矩讲人情,而是在规矩的框架里,多一点对具体情况的考量;执法的底线,也不是靠老百姓懂法来守住,是靠每一次执法都老老实实按规矩来。一张处罚文书不值多少钱,但它背后是执法的公信力。这份公信力,不该等人家要了,才想起来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