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香港23岁陪酒女樊敏仪,因为拖欠夜总会管账陈文乐几千块钱,被陈文乐等三人禁锢于尖沙咀某处,遭到极其残忍的非人虐待……
这件事后来被人叫做“Hello Kitty藏尸案”,成了香港回归之后最骇人听闻的一桩命案。说实话,我每次翻到这个案子的卷宗细节,后背都发凉。很多人只记得那个塞着头颅的洋娃娃,但很少人愿意去想,樊敏仪到底是怎么走到那一步的。
她出生在1976年,父亲欠债跑了,母亲改嫁,从小跟着姑妈在旺角花园街长大。读书成绩其实不差,预科毕业,当过售货员,按理说本本分分过日子也不是没出路。但1996年认识了一个叫吴志远的男人,这人染上了毒瘾,又跟毒品拆家陈文乐有往来。樊敏仪跟着沾上了毒,后来偷了陈文乐几千块钱,就这几千块,成了她噩梦的起点。
陈文乐这个人,名义上是夜总会的管账,实际上有黑社会背景,干的是放高利贷、控制陪酒女的勾当。几千块的债,在他嘴里翻来覆去地算,很快变成了三万。樊敏仪怀孕了还在夜总会上班还债,还了一万四,剩下的利息还在涨。这种事在香港那个年代的夜场圈子里太常见了,一个女人一旦被贴上“欠钱”的标签,基本就是砧板上的肉。她躲,不接电话,这在陈文乐眼里就成了“不给面子”。1999年3月17日,梁胜祖和梁伟伦把她从葵涌丽瑶邨的家里强行拖走,塞进了尖沙咀加连威老道31号那栋唐楼的3B单位。
接下来将近一个月发生的事,我不想复述太多。滚油灌嘴、辣椒油抹伤口、被迫吞屎喝尿、烧熔的塑胶滴在大腿和私处……这些细节在庭审记录里白纸黑字写着,法官阮云道后来用了“极度丧心病狂、残忍、冷酷无情、堕落、暴力及恶毒”来形容三个被告,还说“并非人类对待人类所能做出的行为”。但我想说的是,这种极端的暴力背后有一个很冷的逻辑:陈文乐他们不是在“讨债”,他们是在享受权力。一个人发现另一个人完全落在自己手里、想怎么摆弄就怎么摆弄的时候,人性里最脏的那一面就被打开了。梁胜祖在肢解尸体的时候对骨头说“乖乖哋唔好郁,我帮你扮靓”,一边剖尸一边吃面,这种反差已经不是“变态”两个字能概括的,它说明施虐者已经完全把受害者从“人”的范畴里剔除出去了。
案子能破,靠的是一个13岁女童的噩梦。梁伟伦的女友阿芳亲眼看着樊敏仪被折磨,之后天天做噩梦,梦里樊敏仪向她要头颅。她受不了了,跟社工说了,社工报了警。1999年5月26日警察破门进去的时候,那个美人鱼造型的Hello Kitty公仔就歪在客厅角落里,里面是煮过的人头骨。樊敏仪生前留下的,是一个一岁多的儿子,还有一堆她根本还不清的债。
2000年12月,陪审团裁定三人谋杀罪名不成立,误杀罪成立,各判终身监禁。法官阮云道特别指出,虽然只是误杀,但案件残酷罕见,所以用了误杀罪里最严厉的判刑。后来梁胜祖上诉成功,改判18年,2011年出狱,2022年又因为非礼10岁女童再次入狱。
这个案子让我一直想一个问题:樊敏仪的死,到底是三个“恶魔”的偶然作恶,还是有更系统性的东西在背后推着?陈文乐敢放高利贷、敢私设刑堂,是因为他知道在那个灰色地带里,法律的手伸不进来,或者懒得伸进来。樊敏仪染毒、卖淫、欠债,一层一层地把自己困死。香港1999年刚经历完金融风暴,失业率冲到6.3%,底层的日子本来就紧巴巴的,像她这样的人更没有退路。她不是没有求救过,但她向谁求救呢?一个欠着黑社会钱、有毒瘾、在夜总会上班的单亲妈妈,在很多人眼里本身就是“不值得同情”的那一类。这种冷漠,比陈文乐手里的铁棍更让人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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