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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烟就取消学费减免?川大这条规定冲上热搜,真相是…… 一边拿着国家的学费减免,

吸烟就取消学费减免?川大这条规定冲上热搜,真相是……

一边拿着国家的学费减免,一边吞云吐雾?多所高校说“不”。

近日,四川大学发布2026-2027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通知,其中一条规定直接冲上了热搜:有吸烟、酗酒、沉迷网络或其他消费型不良嗜好者,将取消学费减免资格。

消息一出,网友炸了锅。有人拍手叫好,有人觉得管得太宽。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这条规定,川大已经执行了整整十年。

不是新规,十年前就有了

不少网友第一反应是:“学校怎么突然管起抽烟了?”

事实上,早在2016年,四川大学发布的《四川大学学费减免实施办法(试行)》中就已明确写入:有吸烟、酗酒、沉迷网络等消费型不良嗜好者,取消学费减免资格。此后学校资助政策几经修订,但这一条始终保留。

换句话说,这次引发热议的“新规”,其实是一条长期公示、公开透明的常态化规则,并非临时加码。

不只川大,多所高校都有类似规定

把吸烟纳入资助资格约束条件,并非四川大学一家的做法。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在该校本科生学费减免办法中写明: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有抽烟、酗酒等不良消费习惯者,不予减免学费。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也规定,有嗜烟、酗酒、赌博行为的,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抽烟酗酒者也无法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此外,湖州师范学院、中北大学等高校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中,同样将抽烟、酗酒经教育不改列为“不能认定”的情形。

可以说, “困难生资助与生活作风挂钩”已是多所高校的共识。

争议在哪?两边都有话说

支持者的逻辑很直接:学费减免是公共帮扶资源,核心是“兜底”。受助学生本应勤俭节约,而吸烟、酗酒属于持续性的额外消费,需要固定的资金支出。一边拿着减免,一边把钱花在烟酒上,这不仅违背资助初衷,也对其他真正困难的学生不公平。

有网友评论得很直白:“资助资源有限,是用来保障基本学业的,烟属于持续性消费,拿困难补贴去支付烟酒开销,本身就是占用公共帮扶资源。”

但反对的声音同样不小。部分网友认为,家庭困难与否应以客观经济条件判定,吸烟属于个人生活习惯,二者不宜直接挂钩,更不应“一刀切”。还有学生表示,抽烟是个人私事,质疑学校是否过度管控。

几个容易被忽略的细节

第一,学费减免不等于上学资格。 即便不符合学费减免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仍然可以通过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渠道获得帮扶,不会因此丧失就读资格。

第二,学校并未全面禁烟。 规定约束的是“有消费型不良嗜好者不得申领学费减免”,而非禁止学生吸烟本身。但这一态度本身就传递了校园控烟的明确信号。

第三,关于如何核实。 各高校在困难生认定过程中,通常采取个别访谈、民主评议、量化评估等方式进行综合判断,并非简单“闻烟味就取消”。

说到底,这是一道关于“公平”的题

极目新闻在评论中有一段话说得很到位:“如果一边拿着国家的学费减免,一边却将钱用于满足个人的不良嗜好,这不仅是对资助政策的亵渎,更是对其他真正困难学生的不公。”

助学资源弥足珍贵,承载的是社会对寒门学子的善意。设置行为门槛,不是苛责,而是守护——守护资助的公平底线,也守护校园的健康风气。

当然,如何在“公平筛选”和“尊重个人选择”之间找到更精细的平衡,仍然是值得高校持续思考的课题。但至少从目前来看,这条规定了十年的“老规矩”,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