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博主爆料,西贝把罗永浩告了,快开庭了。此前,罗永浩随手发了条微博,说西贝“几乎全是预制菜”。西贝老板贾国龙哪能忍,第二天就拍桌子回应:西贝没有一道预制菜!还敞开大门请人参观后厨。结果呢,参观的人进去一看,半成品、预处理食材摆得明明白白,“自证”成了“自曝”。贾国龙只好低头认错:“我向顾客认错,向员工认错,也向自己认错。”
可认错也止不住血。半年亏掉六个亿,门店从近四百家砍到两百出头,郑州只剩俩店,合肥、重庆、湖州、温州、南通一个接一个撤。贾国龙转头搞新品牌“天边砂锅焖面”,北京、上海、呼和浩特好几家开了又关。与此同时,贾国龙妻子把手里股权全质押给了银行。
据悉,2025年9月10日,罗永浩在微博上发了一条动态,吐槽西贝“几乎全是预制菜”。这话搁在平时,可能也就是大V的一次日常点评,但偏偏那时候大家正对预制菜这事儿绷着一根弦。西贝呢,又是连续十一年中式正餐第一名的招牌,这一戳,动静就大了。
第二天,贾国龙出来回应,语气很硬:“西贝没有一道预制菜。”为了自证清白,西贝还向社会开放了门店后厨参观。按理说,这招挺有诚意,但事情偏偏没往好的方向走。
媒体和网友进去一看,反倒发现了些不太对劲的地方,比如有些食材确实是提前处理好的,跟“现做”的印象对不上。一来二去,“自证”变成了“自曝”。
贾国龙后来公开认了错:“我认错,我向顾客认错,我向员工认错,也向我自己认错。”话说得很重,但生意上的账,不是认个错就能翻篇的。
从2025年9月到2026年3月,西贝累计亏损超过6个亿。客流像退潮一样往下掉,门店从巅峰期的近400家,缩到了现在的200家出头。
2026年第一季度,西贝一口气关掉了102家店,占了总数的三成。河南郑州原本有三家店,探十里购物中心那家在第一季度就关了,只剩郑东万象城和二七万象城两家还在撑着。
有人翻出西贝的参保数据,2022年分支机构还有975人参保,到2025年就只剩423人,降幅超过一半。总公司内蒙古西贝餐饮集团有限公司去年参保人数更是只有42人,创了六年新低。这些数字搁在一起,看着就让人心里发沉。
到了2026年9月,事情又起了波澜,先是有博主“理记”爆料,说西贝把罗永浩给告了,马上就要开庭。
这位博主还连着放了好几个消息,说西贝撑不过两三个月就要彻底倒闭,贾国龙准备个人扛下大部分债务,放弃股份,留下100来家有利润的店交给员工自营,保住三四千人的饭碗。消息一出,直接冲上热搜。
西贝那边很快回应了,说全国门店都在正常运营,直营和内部合伙人模式从来没变过。
但有意思的是,贾国龙旗下的新品牌“天边砂锅焖面”,但情况不容乐观。
与此同时,天眼查上多了一条股权出质信息。9月2日,贾国龙的妻子张丽平,把自己直接持有的西贝5.1959%股权,全部质押给了某银行,出质股权数额540.0005万元。这个动作,外头人看了难免多想。
这场从一条微博开始的连锁反应,到现在还没走完。官司要开庭,新品牌在试水,老门店在收缩,股权在质押。贾国龙说过要“回归一线”,但一线的风,显然比他预想的要冷。
有人说,罗永浩不过是说了句大实话,消费者连吐槽的资格都没了?被戳穿了就急眼,告人家大V,这不明摆着店大欺客嘛。
另有人说,话不能这么讲。一个网红随随便便一句话就能搞垮一家三十多年的企业,以后谁还敢做餐饮?
在法律上,西贝若起诉罗永浩,最可能的请求权基础是《民法典》第1024条名誉权。
《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罗永浩是个人大V,不是西贝的直接竞争对手,商业诋毁要求双方都是“经营者”且存在竞争关系,罗永浩除非被证明受竞品委托、带货竞品等,否则不会是不正当竞争,更有可能是涉嫌名誉侵权。
罗永浩说的是“几乎全是预制菜”,听起来像事实判断,因为“是”与“不是”可以验证。但“几乎”又带有模糊和夸张色彩。
罗永浩若拿不出西贝“几乎全是预制菜”的证据,这句话可能被认定失实;但若西贝确实大量使用中央厨房半成品,他的表述就有事实基础,哪怕用词不精确,也不一定构成诽谤。
而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5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罗永浩也属于消费者,其批评监督权利。但监督权并非无边界,若借监督之名捏造事实、侮辱诽谤,仍可能构成名誉侵权。
此外,西贝若主张损失,还得证明西贝亏损与罗永浩的行为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否则诉求很难被支持。
这个案件警示我们,企业遇舆情,坦诚比硬扛管用;消费者有批评权,但大V发声更该核实事实。法律能断输赢,却断不回客流与信任。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