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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该担责?河南汝州,一对七旬老夫妻饭后牵手遛弯,走到人行天桥时,突然遭到一群马蜂

谁该担责?河南汝州,一对七旬老夫妻饭后牵手遛弯,走到人行天桥时,突然遭到一群马蜂围攻老汉。老伴一边脱下衣服拍打,一边打电话求救。老汉送医后查出全身200多处蜇伤,多器官衰竭,只能靠呼吸机在ICU维持。家属找记者求助,可无论是街道办还是园林部门,都没有给出回复。


9月11日上午9点,河南汝州,75岁的高大爷和老伴手牵着手出门散步,刚走到洗耳河旁的人行天桥,桥下突然冲出一群虎头蜂,直扑老人。


短短几分钟,高大爷浑身被蜇两百多处,多个脏器功能衰竭,和老伴一起被送进重症监护病房,医院已经下达病危通知。


这对老人目前都还没有脱离生命危险,而那座每天人来人往的景观桥底下,那窝蜂在伤人之前,没有一个管护部门发现过它。


那天上午,老两口像往常一样沿着洗耳河边遛弯,这条路他们走了很多年,河边绿地、人行天桥,周边锻炼遛弯的人一直不少。


谁也没想到,这座走过无数次的桥底下,藏着一窝要命的虎头蜂,蜂群扑上来时,老伴一边脱衣服帮忙拍打驱赶,一边打电话向住在附近的儿子求救。


儿子儿媳赶到现场,赶散蜂群,把老人扶到一旁,三个人也都有不同程度的蜇伤。


120急救赶到时,老人头部已经全是密密麻麻的血点,送医后,因伤情太重转到郑州,急诊医生直言没见过蜇得这么严重的,从头到脸、胳膊腿脚,两百多处伤口,各个器官功能基本衰竭,只能再转回汝州,在重症监护室里靠呼吸机维持生命。


事发之后,消防部门摘除了蜂巢,景观桥两侧挂起警示牌,禁止行人通行,街道办在情况说明里写道,这座桥位于洗耳河河道内,是城市公共景观玻璃桥,管护单位涉及水利局和住建局。


可家属向街道办反映,得到的回应是向上反馈、持续跟进,联系城管、园林等部门,则一直没有回复。


虎头蜂不是普通的马蜂,它毒性强、攻击性强,毒液进入血液后会引发溶血、肾衰竭和多器官损伤,对一位75岁的老人来说,两百多处蜇伤就是两百多次毒液注入。


这起事件绕不开的责任追问,有民法典托底,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而判断义务是否尽到,核心在于管理者对危险是否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能同时扑倒两位老人的一窝虎头蜂,绝不可能是短时间内长成的,它必然在桥下存在了相当长的时间。


这么大一窝蜂,藏在一座市中心、两岸都是小区的景观桥底下,管理者一句不知道,恐怕难以服众。


有没有巡查记录,有没有人投诉过、报警过,这些都将成为责任认定的关键。


更值得追问的是,为什么一座每天有人散步锻炼的桥,桥底下藏着这样一窝虎头蜂,却能安然无事直到伤人那天。


这座桥的管护涉及水利、住建、城管、园林多个部门,管护主体越多,责任越容易悬空,谁都沾边,谁都不管,直到出了人命关天的事,才有人来摘蜂窝、挂牌子。


隐患看不见的时候,大家都当它不存在,一旦伤人,补救动作倒是快,可对躺在重症监护室里的两位老人来说,任何补救都来得太迟。


处理一窝蜂或许只需要半天功夫,救回两个生命却要动用整个重症监护室,这个代价,任何城市都承受不起。


这件事还照见了一个群体的处境。老人是城市公共空间最忠实的用户,清晨河边散步、公园遛弯的,大多是他们的身影,可他们恰恰也是最经不起意外的人群。


一处隐患对年轻人也许只是一场惊吓,落到老人身上,就可能是一个家庭的崩塌,城市的安全感,从来不体现在多少高楼大道,而体现在这些细节有没有人真正去管。


两位老人还在重症监护室里,那个蜂窝已经被摘除,警示牌也已经挂上,但城市的反思不能止步于此。


安全不是出事后的一连串补救,而是平时把隐患一次次挡在伤人之前,让每一位在河边散步的老人走得安心,让每一处公共空间的隐患都有人负责,这才是公共治理应有的样子,也是对生命最基本的尊重。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

红星新闻——夫妻天桥散步突然遭马蜂群围攻,双双被送进ICU,女儿:父亲全身被蜇伤200多处,各个器官已基本衰竭,两人尚未脱离生命危险——2026-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