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95万余元,换来的不是一套房、几辆豪车那么简单,而是有人把手伸进了教育培训、升学就业这些最敏感的环节。
8月24日,北大原党委常委、副校长任羽中一审获刑8年。
法院查明,2006年至2025年,他利用担任北大党委政策研究室、人事部、党委宣传部等职务的便利,以及后来担任副校长形成的职权和影响,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教育培训、升学就业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3195万余元。
这个细节让我觉得特别沉重。
因为普通人眼里的升学、就业,往往就是孩子寒窗苦读之后,凭成绩、凭能力去争取一个机会。
可一旦有人利用职务便利,把本来应该按照规则运行的事情变成了可以拿钱交换的事情,影响的就不只是账面上的3195万元。
至于究竟有多少具体事项受到影响、多少人因此获利或者受损,判决中并没有给出这样的统计,所以不能随便往大了说。
但法院最终认定的事实已经足够说明问题:他利用职务便利,确实把教育培训、升学就业等事项变成了自己谋取利益的渠道。
至于为什么受贿3195万余元最终判了8年,也有明确原因:他自动投案,构成自首;还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并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经全部追缴,因此依法获得减轻处罚。
所以这件事最值得琢磨的,可能不是“8年到底重不重”,而是一个掌握教育资源和公共权力的人,一旦把规则变成了交易,伤害的从来不只是一个具体案件里的几笔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