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一桩现实案例刺痛无数网友的心。一名老人身体不适走进店铺想要歇脚,店主好心接纳,老人突发晕倒之后,店主第一时间上前救助,拨打 120 送医救治。遗憾的是,老人因自身基础疾病抢救无效离世。
本是一次陌生人之间的善意援手,可等来的不是感谢,而是家属上门索赔十万元。家属的逻辑令人唏嘘:“你不扶他就没事,就是因为你们伸手帮扶,这事就得你们负责”,甚至放出狠话,如果不赔钱,就把遗体抬到店铺门口闹事施压。
派出所、司法所调取完整监控,核对病历材料,给出明确结论:店家全程救助行为合理,不存在任何过错,依法不用承担赔偿责任。法理上清清白白,但现实的纠缠却压得普通生意人喘不过气。小店经不起堵门闹事的消耗,害怕门店经营彻底瘫痪,在反复调解之下,无责的店主最终拿出 1.9 万元人道主义补偿款了结纠纷。
明明法律站在好人这边,可老实人却要为自己的善良买单,这才是整件事最让人寒心的地方。《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早已明确,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我们常说的 “好人法”,初衷就是为见义勇为托底,打消普通人救人的后顾之忧。
可当 “按闹分配” 的逻辑介入,闹事施压就能拿到补偿,守法行善反而要蒙受损失,就会扭曲大众的价值判断。普通人心里会开始权衡:遇见危难到底要不要伸手?不插手可以一身轻松,出手救人反倒有可能惹上巨额索赔,惹上无休止的麻烦。如果行善的代价太高,很多人就会选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社会的善意就会一点点被消耗殆尽。
我们绝不否定家属失去亲人的悲痛,但悲痛不能成为漫天要价的理由。法律要给见义勇为撑腰,调解更不能简单以花钱息事宁人为目标。不能让讲道理的人吃亏,不能让闹事的人得利。
见义勇为不该变成一场风险赌博。守护好人的底气,既要写在法条里,更要落到现实处置当中,别让每一次伸手,都变成好人的两难选择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