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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不亏?”贵州荔波,一女子明知自己感染了hiv但仍然不安分,为了赚钱从事非法生

“亏不亏?”贵州荔波,一女子明知自己感染了hiv但仍然不安分,为了赚钱从事非法生意。在一次交易过程中,女子被警方查获,后被拘留10日。几个月后,女子不长记性,又重操旧业最终亲手把自己送进监狱。

事情要从女子第一次被查处说起。该女子早已确诊感染HIV,清楚自身携带高危病毒,按照法律与道德准则,理应主动规避亲密接触、杜绝一切高危传播行为,更不能从事经营性交易,可她无视自身病情、漠视他人生命,为了赚钱铤而走险,偷偷开展非法卖淫活动。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第一次交易过程中,她就被巡逻民警当场查获。鉴于其违法事实清晰、情节恶劣,警方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既是惩戒也是警示,希望她能彻底醒悟、改过自新,停止一切危险违法行为。

本以为十天拘留的惩戒,能让她心存敬畏、收敛恶行。可让人万万没想到的是,这名女子毫无底线、不知悔改,法律的惩戒、生命的警示,在她眼里一文不值。仅仅时隔数月,她就彻底抛诸脑后,公然重操旧业,再次触碰法律红线。

更让人愤怒的是,为了招揽客源、快速牟利,她不惜压低价格,仅以30元极低价格,在出租屋内私自开展非法交易,全然不顾会将致命病毒传播给陌生人,将他人的身体健康、一生安危视作儿戏,自私冷血的心态令人发指。

屡教不改的恶劣行径,再次被警方精准查获。这一次,她不再是简单的治安违法,而是触碰了刑事法律底线,构成严重刑事犯罪。

从法律层面来讲,很多人误以为只有实际造成病毒传播、导致他人感染,才会被判刑,其实不然。

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条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艾滋病等严重性病,仍然卖淫、嫖娼的,即构成传播性病罪,无需产生实际感染后果,只要实施行为即可入刑,最高可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艾滋病属于危害性极强的严重性病,明知感染仍从事交易,属于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结合本案情节,该女子存在明知患病、屡罚屡犯、二次顶风作案的从重情节,主观恶意极大,毫无悔过之心,社会危害性突出。法院综合考量其违法频次、恶劣情节,最终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纵观全案,网友纷纷直言判得一点不重、完全不冤。第一次被拘留已经给足了她改过自新的机会,可她漠视法律、漠视生命,为了几十块的蝇头小利,不惜将致命风险转嫁无辜陌生人。一旦发生病毒传播,毁掉的不仅是一个人的健康,更是一个家庭的一生,这种极端自私、屡教不改的行为,必须受到法律严惩。

这起案件也给所有人敲响双重警钟。一方面,HIV感染者并非法外之人,更没有肆意危害他人的特权,明知患病仍从事高危交易,必将面临刑事追责,绝不姑息;另一方面,也提醒大众务必守住底线,远离非法灰色交易,任何贪图一时便利的行为,都可能付出无法挽回的终身代价。

法律的底线不容践踏,生命的尊严不容漠视。明知故犯、屡教不改的恶行,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所有漠视他人生命、挑战法律权威的人,最终只会自食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