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荒唐!安徽临泉,1982年出生的女子和1967年出生的男子相识相恋,结婚多年之后,两人生下一个孩子,但女子发现,男子早在十几年前就已经结过婚,而且一直没有离婚。骗局被揭穿,法院认定两人的婚姻无效之后,男子却倒打一耙,狮子大开口索要四十万赔偿,法院关于孩子的判决,更是让人感到意外。
故事要从2020年说起,当时单身多年的梁某,在亲友的介绍下认识了姚某甲。
两人确定关系后,很快举办了婚礼,也走完了正规的婚姻登记流程,在梁某看来,自己终于拥有了安稳的归宿,满心期待往后的平淡生活。
婚后一年,两人的孩子顺利降生,新生命的到来,让梁某彻底放下所有顾虑。
她把所有重心都放在家庭和孩子身上,悉心照料幼子,打理家中琐事,一心一意维系着这段婚姻。
随着孩子慢慢长大,一次偶然的机会,梁某在核查相关信息时,意外查到了让她崩溃的真相,早在2007年,姚某甲就已经和他人登记结婚。
也就是说,在和梁某恋爱、领证、生子的全过程里,姚某甲始终处于已婚状态,从未和原配办理离婚手续,刻意的隐瞒,让梁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陷入了一段违法的重婚关系中。
真相败露后,梁某的精神状态彻底崩溃,数年的真心付出、安稳的家庭生活,全部变成一场笑话。
为了终结这段虚假的关系,2025年梁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司法审理,法院最终认定,姚某甲存在故意隐瞒婚史、重复登记结婚的行为,判定二人的婚姻登记完全无效。
这段存续数年的婚姻,在法律上彻底归零,本该心怀愧疚的姚某甲,却丝毫没有认错的态度。
因为孩子抚养、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等问题,两人彻底闹僵,再也无法私下沟通。
为了维护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梁某再次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结合自身的生活条件和孩子的成长情况,她希望可以获得孩子的抚养权,让孩子跟随自己生活。
梁某提出,自己有稳定收入和固定住所,多年来孩子的起居饮食、日常照料基本都由自己负责,而姚某甲身体存在残疾,生活照料能力有限,并不适合独自抚养孩子。
除此之外,她结合自己多年被骗婚的遭遇,申请了精神损害赔偿,同时对两人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债务及相关补助款项,提出了合理的分割和处理诉求。
让人万万没想到的是,面对受害者的合理维权,过错方姚某甲选择当庭反诉,他不仅不认可梁某的所有诉求,还反过来要求梁某赔付自己四十万元。
庭审中,姚某甲辩称无效婚姻不存在过错赔偿一说,否认双方存在共有财产,拒绝承担相关债务,态度十分强硬,完全无视自己隐瞒婚史、欺骗他人的核心过错。
法院结合全部案情、证据材料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对双方的诉求逐一甄别驳回。
法官解释,婚姻精神损害赔偿只适用于合法有效的婚姻,本案婚姻已被认定无效,因此梁某的精神赔偿诉求无法成立。
至于双方存在的财产和债务争议,属于独立的民事纠纷,不在本次抚养权纠纷的审理范围内,需要当事人另行起诉处理。
针对四岁幼子的抚养问题,法院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成长需求,孩童成长离不开父母双方的陪伴,单一的抚养模式容易造成成长缺失。
综合双方实际情况,法院敲定了轮流抚养的方案。
最终判决结果为,孩子由父母两人按年度轮流照顾,直至成年,双方在抚养周期内,无需互相支付抚养费。
与此同时,梁某的其他诉求、姚某甲四十万元的反诉索赔,全部被依法驳回。
女方数年真心错付,承受巨大精神伤害,却没能得到相应弥补,男方恶意欺瞒、触犯法律,还妄图倒赚一笔,最终也是一无所获。
最无辜的就是年幼的孩子,懵懂无知的年纪,被迫卷入父母的纠纷,常年往复更换生活环境,成为了成年人谎言和争执的牺牲品。
婚姻从来不是儿戏,坦诚是彼此相处的底线。刻意隐瞒关键婚恋信息,用欺骗换取一段关系,终究只会酿成闹剧,伤人伤己,还会连累无辜的孩子。
只希望类似的事情不要再发生,每一段奔赴婚姻的感情,都能真诚坦荡,不负彼此。
信息来源:闽南网2026-07-07《男子隐瞒婚史和小15岁女子结婚生子,被女方起诉后当庭反诉索赔40万元;法院:婚姻登记无效;儿子由二人按年轮流抚养,双方互不支付抚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