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子太大了!吉林四平一家村镇银行行长逼迫多名员工违规放贷,拿丢工作威胁众人,员工怕失业只能妥协。三年里 13 人陆续参与,违规放款总额高达 7.8 亿元。事情败露后五名员工上诉,称自己是被逼无奈,希望从轻处理,法院终审驳回上诉,十三人全部定罪量刑。
村镇银行这几年不太平的新闻不少见,但这一起有点特殊,牵扯进去的不是一两个人,全行一共十三名相关人员都陷了进去,董事长、行长在幕后授意,分管信贷的副行长牵头操作,再到部门负责人、普通经办客户经理,全都踩进了同一个违规坑里。
事情要从贷款审批那道关口说起。正常情况下,银行放一笔贷款,材料要齐全,抵押要真实,借款人资质要过关,每一环都有人签字负责。
可这家银行的信贷审批实权,全都攥在分管信贷的副行长谢某手里,贷款材料合不合规,能不能放款,基本全看他一句话。
个贷部总经理岳某就是被他点名施压的对象。谢某让岳某在材料不全、借款人资质不达标的贷款单子上签字,岳某不肯,谢某直接放狠话,不签就别干这份工作。
岳某当时的处境,就是普通打工人最头疼的两难局面,一边是明摆着的违法违规操作,一边是养家糊口的稳定工作,怎么选都难受。
这种职场压力不是岳某一个人扛,前前后后十三名员工都被他这么拿捏,没人敢公开顶撞反抗。三年时间里,他们通过借户顶名、拆分贷款的方式,给同一批实际借款人放出 182 笔个人贷款,最后 162 笔彻底收不回来,直接给银行造成 6.2 亿元损失。
另外违规放出 49 笔企业贷款,又亏掉 1.64 亿元,两项损失加起来,7.8 亿的巨额坏账窟窿就这么形成了。
这个数字放在一家村镇银行身上分量格外重。村镇银行本身规模小,主要服务县城、乡镇小微客户,自身抗风险能力很差,一笔几千万坏账都很难扛住,7.8 亿的损失早就超出银行承受范围,这已经不能简单归结为内部管理松懈,整套风控流程从头到尾形同虚设。
案子一审宣判之后,五名员工不服判决一起上诉,理由说得很直白,是领导拿失业威胁自己,不签字就丢工作,他们都是被逼着配合的。这个说法看着有几分道理,但法院完全没有采纳。
法院给出的判定标准说得很清楚,法律上认定的胁迫有硬性门槛,只有人身、生命面临即刻危险,除了犯罪没有别的出路,才能算作胁从。
害怕丢工作只是普通职场压力,根本不算走投无路,员工完全可以拒绝签字、向上级监管部门举报,实在不行还能主动辞职,可选的解决办法有很多。主动配合违规签字,本质是自己权衡利弊后的选择,不是被逼到无路可走。
这个判决逻辑很值得大家琢磨。很多上班族都遇到过上级提出不合理要求,心里总会担心拒绝之后被穿小鞋、直接辞退。但这个案子给出明确信号,害怕丢掉工作从来都不能当做违法的挡箭牌,法律评判只看当时有没有其他合法解决途径,不会因为这条路不好走就放宽标准。
再往深一层看,这十三个人里谢某是整件事的主要策划执行者,其余大多是执行环节的普通员工,但法院依旧一个不落全部定罪。
这说明金融行业认定共同犯罪,不看谁是最后拍板的高层,只要明明知道操作违规,还主动动手、签字参与,就要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这个动作看着不起眼,背后的法律责任一点都不轻。最终量刑也有区分,谢某被判四年六个月实刑,剩下十二人因为自首等情节,全部判处缓刑。
这起案子也给整个银行业敲响警钟。银行系统里像岳某这种两难处境并不少见,上级下达违规指令,基层员工不知道该硬扛还是顺从,中间没有缓冲空间。
这次终审判决直接把底线摆明白,顺着领导意思违规操作,就算暂时保住工作,出事之后一样要承担刑事责任,严重的还要坐牢。
7.8 亿的坏账不是短时间一次性造成的,是整整三年里,十三个人一次次选择妥协、一次次放宽审核标准堆出来的后果。
每一次违规签字看着只是小事,累积到一起,就直接压垮了这家银行全部的风控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