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卫,女子和妹妹去吃麻辣烫,因为妹妹已经吃过晚饭,两人只点了解15元,男店主嫌订单利润低,当场直言没心思接单,姐妹俩不愿争执准备离开,谁料,店主却快步追出店门,在街边当众嘲讽二人“吃不起就别吃,两个人只点一点点”,此外,还凭空编造低俗谣言恶意诋毁姐妹人格,甚至出现肢体推搡行为;围观路人纷纷劝说无效,女子当场报警,民警到场后核实全部经过,严厉批评店主公然侮辱、诽谤他人的违法行为,最终店主向两名女生当面赔礼道歉,额外支付300元作为精神损害补偿。
7月4日,邵女士带着妹妹进店就餐。妹妹此前已经在家吃过晚饭,纯粹是陪同姐姐过来,所以只少量挑选了几样菜品,称重结算总价15元。
负责收银的男老板看见金额后脸色骤变,直接对着姐妹俩甩话,这点消费没心思做,言语里全是嫌弃。
姐妹俩不想和对方起冲突,没争辩半句,转身打算换一家店吃饭。
谁料两人刚踏出店门,这名店主直接追到大马路上,当着来往路人的面高声辱骂。
他先是嘲讽姐妹俩经济拮据,放狠话“吃不起就别出来消费,两个人就点这么一点”,紧接着捏造毫无依据的低俗谣言,恶意贬低、诋毁两名女生的名声,情绪激动之下还上前推搡两人。
街上不少路人停下脚步围观,难听的辱骂和无端的谣言让姐妹俩难堪至极,心理遭受极大打击。
邵女士没有忍气吞声,立刻拿出手机拨打报警电话,等待辖区民警到场处理。
民警抵达现场后,分开双方单独核实情况,调取店内、街边监控录像,同时询问现场目击路人,完整还原整件事经过。
民警当场明确告知店主,他的行为已经触碰法律红线,开门做生意不能强制顾客高消费,更不能当众辱骂、捏造谣言损毁他人名誉。
在执法人员的教育劝说下,这名店主终于意识到自己言行过激、存在严重过错,主动向邵女士姐妹诚恳道歉,并且拿出300元,作为辱骂、造谣行为带来精神伤害的补偿。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4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这家门店没有张贴任何最低消费告示,姐妹挑选15元食材属于正常消费,店家无权嫌弃、拒绝服务,已经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店主在大街上当众辱骂、编造谣言,属于公然侮辱、诽谤,民警考虑事后店家主动道歉赔偿,才从轻调解处理。
这件事给所有人敲响警钟,开门做生意,讲究的是丰俭由人,上门就是客人,从来没有消费少就要被羞辱的道理。
店家嫌15元订单利润薄,可以私下调整菜品定价、优化成本,却不能把负面情绪发泄到顾客身上,更不能追出门当众人身攻击、编造谣言毁人清白。一单小生意事小,践踏他人人格、触犯法律事大,一时的嚣张不仅丢光门店口碑,还要赔钱、接受执法教育,完全得不偿失。
对普通消费者来说,遇到商家嫌弃消费低、出言辱骂、恶意诋毁,千万不要当场争吵激化矛盾,保留监控、录音、路人证言等证据,第一时间报警或者拨打12315投诉。
每个人都有自主选择消费金额的权利,人格尊严不容任何人随意践踏,法律会为每一位受害者撑腰。
同时也提醒所有个体商户,盈利永远建立在尊重顾客的基础上。薄利也是生意,和气才能长久经营,抱着势利心态区分高低消费顾客,动辄恶语相向,最终只会流失客源、自食恶果。经营行业拼的不只是菜品口味,还有待人处事的格局与底线。
人与人之间本该多一份包容尊重,商家守住服务底线,消费者理性文明维权,大家共同维护公平友善的消费环境,才能避免这类羞辱人的闹剧再次上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