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对情侣入住电竞旅馆,半夜房门却被陌生人打开,男子打游戏没发现,女友窝在被子里大声呼喊。店家得知后承认是自己的失误,愿意再送他们一晚,但男子不干,要求退款加赔偿150元,店家听完不乐意:赔完我都回不了本!这事究竟谁有理?
史先生和女友来杭州旅游,挑了家一百多一晚的电竞民宿,计划住七天,一共付了一千多的房费,两人也住得挺高兴。
某天凌晨三点多,史先生正酣畅淋漓地在房间里打着游戏,突然听到女友大声的呼喊,他赶紧摘下耳机查看情况。
只见女友缩在被子里,着急地指向门口,他顺势扭头一看,发现竟有两个陌生人输密码直接闯入了他们的房间。
对方也是一对男女,看到这情景,他们也很尴尬,本想走进来,又退了出去。史先生见状,马上追出去了解情况,才发现这两人也是民宿的住户。
对方表示,店家给了他们一样的房号和密码。来了以后他们也很懵逼,这不是我们的房间吗?怎么里面还住了俩人?
史先生听完马上联系了店家,质问她这是什么意思?大半夜的放两个陌生人进来,屋里还有人没穿衣服,完全没有隐私可言!
店家这才连忙道歉,说自己搞混了,并解释说大半夜人迷迷糊糊的,没仔细看。见史先生的火气还是很大,店家又提出免费送他们一天。
但有了这样的经历,这房间怎么还住的下去呢?自从被陌生人闯入后,女友一直吓得不轻,到现在还没彻底缓过来。
而且,幸亏那天他们睡得迟,房间里还开着灯,不敢想象如果两人关着灯,突然被人闯进来会是什么后果,光是想想都觉得后怕。
于是,史先生告诉店家,这房子他们不会再住了,收拾完会搬到其他地方去,至于赔偿,也不需要她再送一天,只要折现或者折物就好。
店家感到很抱歉,承认自己有问题,便提出退房的时候给他们发88元赔礼道歉,但史先生对这个方案不满意,认为店家的失误对自己和女友的神志造成了伤害,要求店家按照150元/天的日单价,赔偿一天的房费,否则就给她差评。
店家听完也不干了,放话让史先生尽管去打差评,自己不在乎这点客流。她说,这房子给他们住一个礼拜,利润都赚不到150,现在张口就要150,绝不可能!
两人没谈妥,店家也不再理会史先生的诉求。无奈之下,史先生也不多做周旋,先带着女友搬去了其他酒店。
但走了以后,店家始终没有发来赔偿款,甚至连入住时交的押金和剩余几天的房费也都没有退回。
史先生给店家打电话,却怎么也打不通,他很焦急,毕竟是来旅游的,过几天就要回去了,这些问题不解决后患无穷。
于是,他找来了调解员帮忙,希望能够争取退一赔三。没想到,调解员一通电话过去,店家就接了。听到对面是史先生,她又随即破口大骂,指责他把这件事闹得更大了。
提起赔偿,她振振有词,表示自己当即已经给出了解决方案,是史先生自己不接受,非要敲诈她更多,还要给差评,把她气得一肚子火,所以现在连原本想给的赔偿也不愿意给了。
没等史先生继续说,店家就挂断了电话。民宿所在的大楼也找不到她的办公地点。史先生只好进一步向上反馈。
最终,经过处理,店家被要求暂时从网上歇业,并如数退回了300元的押金以及剩余几天的房费,但赔偿款始终没有收到。
这事闹到这个地步,到底谁有理?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店家在史先生和女友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放两个陌生人进来,已经严重侵犯了他们的隐私,如果当时他们在做其他更私人的事情,后果可能更严重,所以,男子有权要求店家给予一定的赔偿。
但史先生要求的“退一赔三”到底合不合理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店家放人进来只是不小心的失误,并不是有意要欺诈史先生,所以从法律层面来说,退一赔三是不太合理的。
总而言之,史先生要赔偿是合理的,但退一赔三不太可能,店家也不该这么强硬,毕竟是自己做错在先,大家好好坐下来协商,也不会闹得这么僵。、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下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