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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男子入住了酒店,刚躺床上邪火就上来了,男子来了感觉怎么也控制不住,就去网

山东,一男子入住了酒店,刚躺床上邪火就上来了,男子来了感觉怎么也控制不住,就去网上找女的。虽然说就是网上聊一聊,但是也能过把瘾,没想到这个女的却偷拍了男子的视频和照片,还表示她也不能被白看,就跟男子要钱,不然就把这些内容发给男子的妻子、同事。男子无奈,只能照做。

(青科新闻7月2日报道了这则案例。)

有一个男子张先生,独自一人去济南中区出差,住进酒店之后,男子洗完澡,躺到床上,就开始胡思乱想。

随后张先生就有些感觉了,想要找个女子排遣一下,上网一搜索,还真的聊到了一个女子。

又有谁知道,也就在这短短的几分钟之内,男子因为自己的冲动,就陷入了陷阱,之后接连遭遇损失。

当时张先生匹配到一个年轻的女生,对方说话也比较直接,没一会就给张先生弹了个视频过来,说想要跟张先生视频通话。

张先生当然是迫不及待啊,真的就点开了视频,二人进入了聊天状态。

没想到,视频接通之后,对方竟然身无长物,看着很诱人。

随后女子还发来了一个链接,让张先生照着下载就行。

张先生看到女子很有诚意,加上自己此刻也有些悸动,立刻就遵从女子的建议,把某个内部的软件给搞定了。

之后,二人继续视频,女子是“坦诚相待”,而张先生要是不做点事,那就不够意思了,于是他也一番收拾,身无长物的跟女子聊天。

殊不知,趁着男子聊天的时候,对面那个女子一直在偷拍,照片、视频全都记录下来了。

本来正聊在兴头上呢,突然聊天终止,随后张先生这边收到了诸多信息:有自己的照片、视频,就是无码的那种;还有张先生手机里的通讯录名单,包括妻子、家人、同事、领导等。

这些全都是张先生的个人信息,此刻,张先生算是明白过来了,自己是被对方给算计了啊。

随后,女子也发话了:你也看了我的了,总不能白看吧。

女子的意思就是,张先生得意思一下,而且是大大的意思,现在把柄在对方手里,得听话,要支付安抚费。

张先生瞬间浑身发凉,脑子里一片空白,自己已婚,有家庭,还有稳定的工作,要是这些内容真的外泄,自己真的就完蛋了。

无奈,张先生开始给对方转账,前后转出去2万多元。

但是对方并没有收手,还威胁张先生去网上借钱,如果不达标,立刻发送、传播。

而此刻的张先生确实没钱了,也不肯借钱,夜里一直在纠结,最后决定公开,他打开手机报了警。

接报之后,办案人员从张先生这边把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对方的账号、各类视频截图等,全都做了备案。

随后办案人员还把对方的收款账户进行冻结,不让资金流动,案件也进入了后续的侦办流程。

不过张先生的做法是正确的,配合做笔录,现在的他非常懊悔,终究是没抵挡住寂寞,最后犯下了这个错误,损失了两万多,差一点还毁掉自己的安稳的生活。

要知道,网络上的互动,并非私密的,更加不能随意去下载陌生的链接,有的时候都不能点击,说不定就摊上祸事了。

还是需要守住行为的底线,守住法律的原则。

本案中,对线的女子就是诈骗人员,其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

《刑法》第 274 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数额较大的,要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处以罚金。

案件中男子被敲诈2万现金,在量刑区间内,如果犯罪人员被抓获,依法要承担3年以下有期徒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80 条(原 68 条)规定,一对一的聊天,涉嫌私密的隐私,如果存在录制、保存、转发的行为,构成治安违法,会面临拘留、罚款等处罚。

本案中的男子,作为受害者,仅仅只是进行私密的视频,但是没有主动去录制、保存,其行为违背了良俗,暂且不设限违法,更加没有构成刑事犯罪。

后期男子可以依法追回诈骗款项,民事上属于受胁迫交付,作为受害者的他,有权追回这2万元。

只能说,周期比较漫长,男子需要做好心理准备,也有可能追不回来。

看完这个案件,大家如何评价呢?欢迎评论区留言。

信源:青科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