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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演艺人员片酬调控的郑重建议。 我国的高收入人群不在科技界、教育界、政法界

关于强化演艺人员片酬调控的郑重建议。
我国的高收入人群不在科技界、教育界、政法界、国防界,更不在工农界。而是在演艺界。导演、影视演员、歌手、主持人、娱星这几个圈里,千万富翁、亿万富豪比比皆是。一部影视主演的片酬,动辄几百万,能让一个工人农民一生都望尘莫及。一轮歌会巡演,会让成百个普通劳动者辛勤一生也不一定能与之相比。主持一个娛乐栏目,不用一年就可以实现一生一世的财富自由。在这几个圈里,二十多岁三十多岁成为超级金钱大佬绝非梦想。所以,在解决分配不公贫富两极分化的矛盾时,则首先要从上述人群的分配调控着手,通过税收和限酬制度,去实现有效管理。
我国有关主管机构早年为此出台过“限酬令”。规定影视剧演员片酬的比例不得超过总制作成本的40%,然后主演的片酬不得超过演员片酬的70%。按此规定,我们不妨举例算一笔大账。
假设某影视剧的总制作成本是1亿元,哪演员40%的片酬总额就是4000万元。其中主演的片酬按最高70%计取,就是2800万元。可见,既便按限酬令的这个分配比例及办法,主演一部影视片的收入有多么壮观。难怪影视导演哪么吃香。因为他对选谁主演有决定权。这次白玉兰颁奖后,有网讯披露,《生万物》中饰演小配角大脚娘的迟蓬,片酬仅区区8万元,而女主演的片酬则是她的近40倍。影视导演的报酬,则是单列,不在演员片酬比例之内。可以肯定一点,其报酬一定不会比主演低,甚至会高到令人啧舌。
影视导演、主演的高片酬加起来,大概率会占到制作成本的五成以上。现在电影票价和电视剧收视费居高不下,与此大有关系。一方面观众的影视消费因价高而被削弱,另一方面票房的收入有很大的占比落入了少数导演和主演的腰包,转化成为少数人的极端财富。
对此,我认为国家应采取政策和法律措施,科学合理的重构演艺界的分配制度。以遏止和避免两极分化的情况继续蔓延。
第一,建议废除以制作成本按百分比计提演员片酬的办法,改为按时长和单集弹性封顶限额计酬的办法。既:时长120分钟以下的电影,导演费最高不得超过150万(含税),主演最高不超过120万(含税)。电视剧每集导演费最高不超过8万(税后),主演每集不超过6万(税后)。电影片长超过120钟的,导演费和演员片酬在以上基础上浮,但额度要据实合理控制。
第二,若要继续沿用按制作成本40%计提演员片酬,则应下调比例至20%,同时将主演在演员片酬中的占比70%下调为占比30%。导演费则只能按上述第一条执行。
第三,对导演费和演员片酬的个调税,一律实行同步据实扣缴。凡以阴阳合同等形式偷逃个税的,一律依法对涉约各方予以重罚。构成犯罪的,一律不予缓刑,并终身解除其从业资格。
以上建议和改革意见,大家还有何见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