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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女孩称遭强奸警方已刑事立案【舆论倒逼下的“迟来正义”】这起“13岁女孩遭性

13岁女孩称遭强奸警方已刑事立案

【舆论倒逼下的“迟来正义”】

这起“13岁女孩遭性侵不予立案”事件终于迎来实质性进展。6月24日晚,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正式下达《立案告知书》,决定对该案予以刑事立案,涉嫌强奸的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6月25日,受害女孩的哥哥对外发声,表示对目前的处理结果感到满意,但为了保护年幼的妹妹免受二次伤害,希望事件不再扩大,让她尽快回归正常生活,并对媒体和网友的帮助表达了感谢。

【点评:立案只是底线,追责“不立案”才是关键】

看到嫌疑人被抓、警方立案,我确实松了一口气,但心里那口恶气远没出完。正如你所说,立案是理所应当的底线,但搞清楚之前为什么不立案,才是给公众和受害者真正的交代。

第一,13岁哪来的“自愿”?这是连普法常识都敢践踏的荒唐!

我国《刑法》写得明明白白,跟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一律按强奸论处,从重处罚。法律早就规定了,这个年纪的孩子根本没有“性同意能力”,她的所谓“同意”在法律上就是一张废纸。可办案人员居然能对着家属轻描淡写地说出“自愿”二字,甚至劝家属拿钱私了。这种把法律红线当儿戏、把受害者当筹码的荒唐逻辑,到底是谁给的底气?

第二,正义不该总是“迟到”,更不该只靠“热搜”来主持。

从4月30日报案,到6月12日被“不予立案”,再到舆论彻底炸锅后的连夜复核、立案抓人。中间整整一个半月的时间里,受害者在绝望中煎熬,施暴者甚至还能嚣张地威胁“杀你全家”。如果家属没有走投无路去网上曝光,如果这件事没有冲上热搜,这个案子是不是就永远石沉大海了?当法治需要靠舆论来兜底,当正义必须踩着热搜的节点才能降临,这是对司法公信力的极大讽刺。

第三,立案只是开始,倒查“渎职”才是闭环。

现在嫌疑人被抓了,但这起案件暴露出的基层执法漏洞绝不能一笔勾销。当初是谁以“自愿”为由拒不立案?是谁在刑事案件中违规劝人“调解私了”?是谁在长达几十天的时间里对受害者的求助推诿扯皮?这些失职渎职的环节,必须有一个彻查到底的交代。只有把当初那些“装睡”的人揪出来严惩,才能真正挽回被透支的公信力,才能让下一个受害者在走进派出所时,不再需要祈求网络热搜的拯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