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旬阳,一男子多次出没于寻乐场所,为追究刺激,也不采取措施。在和很多女子亲密过后,不知道什么时候感染了高危HPV病毒,交了女友后,他隐瞒自身情况和女友又发生亲密关系,随后女友身体出现不适,检查后发现自己得了高危型HPV病毒,后来女子查明男友在跟她交往前就感染此病毒。这病让她承受着巨大的身体不适和心理压力,她也非常气愤,就把男友告了,大家猜会怎么判呢?
信息来源于纵览新闻。
小帅在处女朋友之前,因为看过动作片,非常想深入了解,就想方设法找到了那种服务女郎。
体验到了那种快乐之后,他就一发不可收拾,心里总惦记着那点事。
所以有机会他就去体验,幸运的是他从没有被抓到过,不幸的是他不知道哪次被感染上了病毒。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经常光临那种地方,传染上病是迟早的事。
小帅发觉自己都下体有些痒,就去做了检查,原来自己得了高危型HPV病毒感染。
大夫告诉他,只要私生活不混乱,不再继续感染,一般一到两年自身免疫系统能将这些病毒清除,但也不排除有往不好方向发展的例外。
小帅听后觉得应该问题不大,但他也意识到了自己生活应该检点一些。
恰巧,这时候他认识了小花,小花是个明媚的女孩,性格非常好,而小帅也是个开朗的男孩,他们俩聊的比较好。
小帅开始追求小花,一段时间后,小花同意了。
面对貌美如花的女友,小帅很想和她快点有进一步的发展。
但他想到了自己的病毒还没彻底根除,他知道如果他们发生来亲密关系,那小花也大概会感染此病毒。
他还算有些良心,好几次他们亲上之后,尽管他感觉非常憋闷,但他都忍住了。
在又一次他们情到深处时,小帅忍不住了,于是询问了女友,可以吗?
女友没有拒绝,他知道那就是默认了。
他们很快酣畅淋漓的大干一场,小帅觉得自己已经征求过女友意见了,而且他们只要都不跟别人再发生关系,就没什么问题。
没多久小花就察觉自己私处瘙痒难耐,她冲洗了无数遍,也自己买了很多清除妇科炎症的洗剂,但都不好使。
她还不敢跟小帅说,怕小帅嫌弃自己。此时她还不知道自己的病就是源于小帅。
后来痒得实在受不了来,就去就医了。医生说她的病一般都是通过男女关系传播,小花才后知后觉,知道了是小帅传染给她的。
因为她是一个本分的女孩子,之前也没有过这种经验,所以她十分确定,自己的病就是小帅给她带来的。
她质问小帅,小帅说当时征求她同意了,而且只要他们不再和其他人在一起就问题不大。
还说他也不想的,也控制过自己,但小花实在太迷人。
小花说我不知道你感染了病毒啊 !知道的话都不会跟你在一起。
之后小花把自己锁在房间大哭了一场,然后开始治疗。
小花想和小帅协商,让他赔偿,但小帅不同意。
于是,小花把小帅告了。
审理认为,小帅在明知自己患有高危病毒,发生关系可能会传染给对方的情况下,还隐瞒情况和小花发生亲密关系,导致小花被传染。
小帅感染病毒还和小花发生关系,与小花感染以及心理受伤构成因果关系。
小帅存在主观故意,构成对小花的侵权行为。
最后经多次调解,小帅赔偿小花1.5万元,当场履行完毕。
《民法典》第1165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小帅在明知自己的高危HPV阳性是具有传染性的,但却故意隐瞒,然后与女友发生关系,造成女友被传染。
他侵害了女友健康权、身体权和知情权。
导致女友确诊高危HPV感染,有宫颈病变、癌变风险,还伴随着身体不适、焦虑与治疗支出。
他应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179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民法典》第1183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高危HPV与宫颈癌高度相关,造成长期焦虑、恐惧、性生活障碍、婚恋信任崩塌,小花可根据以上法律主张自己的赔偿。
一般司法实践普遍支持1万–5万元精神损害,本案判赔偿1.5万元,在此范围。
人的私生活一定要检点,不然很容易传染疾病,如果自己做不到正常的生活作风,那起码不要祸害别人,请在你们自己的圈子玩,不要让无辜的人因为信任而牵扯进去。
大家对此怎么看?评论区一起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