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一名雨衣大盗专偷电动车,平均10秒一辆!头盔、口罩、雨衣裹得严严实实,监控拍不到脸,几十辆车凭空消失。民警顺藤摸瓜,跨市追回49辆被盗电动车。目前案件还在侦查中。
王先生在海口打工多年,花4500多元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上下班全靠它。
去年年底,王先生像往常一样下夜班,把车停在住处楼下的监控区域,就简单锁了一下,上楼睡觉了。
第二天一早,他下楼准备骑车出门,停车位上只剩两个头盔。
他当时想,会不会是房东把车推到外面去了?他跑出去看了一圈,没有。完了,车被人偷了。
他赶紧找房东调了监控,监控画面清清楚楚:凌晨3点多,一个穿着雨衣、戴着摩托车头盔和口罩的人出现在画面里,浑身密不透风。
这个人在停车区晃了一圈,慢慢走进来,挨个打量停在里面的电动车,好像是在看哪个好动手。
确认周围没有人,从开锁到骑走,这名男子只用了不到10秒,就把王先生的车直接推出了监控范围,消失在夜色中。
在海口工作的李先生、陈先生也先后遭遇了同样的情况。
民警梳理了2025年底到2026年初的所有相关案件,发现作案手法高度一致:作案时间都在凌晨两三点,地点都选在居民自建房、群租楼等电动车集中停放的一楼区域。
嫌疑人的装备是戴头盔、戴口罩、穿雨衣,脸部完全遮挡。
更让人惊讶的是,他作案速度极快,民警在公共视频上反复计算,整个推车过程“不到10秒”,简直就是“神偷”!
看来这是一个有经验的惯犯!
民警层层筛查后,终于锁定了嫌疑人,符某42岁,海南本地人,没有正当职业。
民警调取了他的背景资料:符某有过4次盗窃前科,是个以偷为生的“惯犯”。居无定所,今天借住朋友家,明天住酒店,反侦查意识极强。
经过多日走访,民警锁定了符某的落脚点,抓捕随即展开,当敲开他的房门时,符某正躺在屋里。
面对民警,他没有惊慌失措,也没有激动反抗,他自认为准备了一套更厉害的应对方式。
在民警对他进行询问的时候,符某全程沉默,拒不交代任何犯罪事实。
他觉得只要不开口,民警就拿他没办法。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办案人员对此早有准备,他们顺着符某这条线,找到了负责销赃的嫌疑人朱某。
在朱某的住处,警方搜出了大量交易账单和物流记录。
被盗电动车经朱某之手,以低价二手车辆的名义,销往海南多地,最关键的一环就是物流记录,成为了民警的突破口。
掌握完整销赃轨迹后,民警立即奔赴开展跨区域追查。经过不断努力,共有49辆被盗电动车回归失主手中。
“我的电动车被盗5个多月了,没想到还能找回来。”市民李先生领回爱车时,语气里满是惊喜。
王先生也专门送来了锦旗,他说自己以前不怎么锁车,“经过这一次,回去第一时间就买一把U型锁,先把车锁住。”
这起案件涉案总价值达15万余元。嫌疑人符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根据《刑法》第264条,盗窃罪的入罪标准共有五种情形:数额较大的;多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扒窃的。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种,就构成盗窃罪。
符某系列盗窃案涉案总价值15万余元,已远超“数额巨大”标准,将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量刑,并处罚金。
更重要的是,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符某连续作案几十起,远超三次的标准,不管金额多少,都构成盗窃罪。
符某到案后全程沉默,拒不交代犯罪事实。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5条,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本案中,民警通过公共视频、销赃人朱某的交易记录和物流凭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认定符某的犯罪事实。沉默只会在量刑时认为“认罪态度差”,依法从重处罚。
根据《刑法》第312条,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朱某明知符某的电动车是盗窃所得,仍将其销往外地,需要承担相关责任。
防范电动车被盗,一定上好锁,避免让许多心怀不轨之人有可乘之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