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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激动得掀起囚衣喊冤的主角,正是原深圳的民警李才坤。在2013年,这场“大戏”

那个激动得掀起囚衣喊冤的主角,正是原深圳的民警李才坤。在2013年,这场“大戏”的判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伴随了他止不住的叹气与哂笑,在被法警带离时,他双脚拖地就是不肯走。

他喊的是什么冤?翻翻当年深圳中院的庭审记录,案情清楚得很。李才坤,原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龙新派出所民警,2012年7月1日晚,他值班期间接到报警,说有人在路边烧烤摊闹事。他和同事出了现场,把闹事的两个人带回了所里。其中一个叫班统陆的,喝了酒,在派出所里还在骂骂咧咧。没多久班统陆就被放了。可李才坤心里这口气没咽下去——他觉得这人太嚣张,得收拾。

怎么收拾?他做了一个让所有同行听了都后背发凉的决定。他打电话叫来一个自己认识的街头混混黄荣红,给了他一把手枪和一副手铐,让他冒充警察去“教训”班统陆。黄荣红拿了枪,在龙岗区坂田街道一处路口截住了班统陆,两人发生争执,黄荣红开枪打死了班统陆。事发第二天,李才坤照常上班,跟没事人一样。专案组介入后,不到一周,他就供述了自己策划指使杀人的全过程。

一个在编民警,为了几句口角,雇凶枪杀一个刚被释放的当事人。这事搁在任何年代、任何地方,都够得上触目惊心。可他站在法庭上掀起囚衣那一幕,嘴里喊的不是忏悔,是“冤枉”。他辩称自己是“工作方法不当”,不是故意杀人。法庭没认这个账。一审死刑,二审维持,最高法院核准时改判死缓——理由是案件事出有因,对他酌情从宽。

这事过去十多年了,现在翻出来看,依然让人心里堵得慌。堵在哪?不在判决轻重,而在一个细节:李才坤穿上警服之前,也是正经警校毕业,也背过入警誓词。他到龙新派出所不过一年多,周围同事对他的印象是“话不多,干活还行”。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从警校门跨进派出所门,按理说正处在对职业最热忱、对规则最敬畏的年纪。他怎么就能在那个晚上,拿起电话打给混混,说出“帮我搞定一个人”这种话?

这中间藏着一个被很多人忽略的转变链条。一线民警每天面对的是社会矛盾最前沿,醉酒闹事的、耍无赖的、指着鼻子骂的,什么人都有。大部分民警忍一忍就过去了,按规定处理,该罚罚该拘拘。可李才坤没忍住。他那口气憋下去之后,不是选择了冷静,而是选择了动用他在警徽底下积攒的那点“关系”——他认识黄荣红这样的人,他知道怎么搞到枪,他相信自己能把事摆平。这种可怕的自信,来自他对规则边界的长期试探,也来自基层执法环境里某些不容易被看见的灰色地带。

我说这些不是替他开脱,他做的事板上钉钉,没得洗。但如果我们只停留在“坏警察被惩处”的痛快里,就错过了真正值得反思的东西。一个制度里有漏洞不可怕,可怕的是有人摸清了漏洞还敢伸手。李才坤从警一年多就能调动社会人员、拿出枪来“办事”,这暴露出来的问题远远超过他个人的品德败坏。那个叫黄荣红的混混是怎么跟他搭上线的?枪是怎么拿到的?所里其他人知不知道他有这些“社会关系”?这些问题当年追问过一轮,现在回头看,答案依然不让人心安。

班统陆的家属后来拿到了赔偿,可人没了就是没了。他在烧烤摊上喝多了闹事,搁正常情况下就是治安案件,罚款拘留,几天就过去了。他永远想不到,自己骂的那几句脏话,会招来一颗子弹。李才坤被带离法庭时双脚拖地,不肯走,那会儿他大概觉得全世界都欠他一个理解。可他欠班统陆的,是一条命。

穿上警服那天起,手里握的就是公权力。这东西能护人,也能杀人。李才坤没守住底线,代价是两个家庭的破碎。你现在去搜这案子,还能找到当年庭审录像的片段,他掀起囚衣时,摄像机拍到他腹部一道疤——那是他早些年执行任务时留下的。一个受过伤的人,转身把枪口对准了自己本该保护的人。这种讽刺,比任何判决都更让人难受。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