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都不要了!”近日报道,江苏,一68岁大爷找了个90后小姑娘,给对方转账4790万,顺利俘获小姑娘的芳心。小姑娘还心甘情愿给大爷生了对龙凤胎。谁知这事被大爷的老伴知道了,反手就把小姑娘告上法庭,要求退还4790万以及利息。可大爷却说,生孩子这事老伴知情并同意,两个人还有感情,不同意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这位大爷姓王,和原配李女士1986年结婚,两个人从一无所有开始打拼,做工程起家,奋斗了30 多年,终于攒下了丰厚的家业,王先生成了多家公司的股东,在外人眼里,这是一对令人羡慕的模范夫妻。
谁也没想到,2018年,60岁的王先生,认识了当时才20多岁的成某。从此,家里的钱,就开始源源不断地流向另一个女人。
李女士一开始根本没察觉,她以为那些大额转账,都是工程款,她信任和自己过了一辈子的丈夫,直到2020年,她才偶然发现,丈夫不仅出轨了,还和那个女人生了一对双胞胎。
这时候,她才开始查账,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她自己先查了10个月的流水,就发现丈夫转出去了1300多万。
后来律师申请了法院调查令,调取了完整的银行记录,真相才彻底浮出水面:从2018年9月到2023年4月,不到五年时间,王先生通过自己持股的公司,向成某累计转账47904510元。
注意,这还不是全部。李女士的律师说,目前还有部分银行流水,法院没有允许他们阅卷。也就是说,真实的转账金额,很可能比4790万还要多。
5月25日,这场官司在扬州江都区人民法院开庭,庭审从下午2点半,一直开到6点半,整整四个小时,对抗异常激烈。
让人意外的是,王先生和成某,两个人都没有露面,只派了律师出庭。
法庭上,双方的辩论焦点非常清晰,李女士这边说,这4790万是夫妻共同财产,王先生在没有经过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把这么大一笔钱赠与第三者,既违反了法律规定,也违背了公序良俗,这个赠与行为是无效的。成某必须全额返还,还要支付利息。
他们拿出了王先生在公安机关作的笔录,他亲口承认了转账的事实。而且证据显示,王先生的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高度混同。那些所谓的 "公司转账",本质上就是他个人的钱。
而被告方的辩解,就显得有些苍白无力了。
王先生的律师说,妻子李女士对出轨和生孩子的事情是知情并且同意的,成某的律师则辩称,这些钱是公司的经营往来,和王先生个人无关,更和夫妻共同财产扯不上关系。
至于王先生本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还在坚持那个荒唐的说法:"我和我老婆还有感情,我不同意离婚。"
看到这里,很多人都会问一个问题:法院到底会怎么判?这笔4790万的巨款,到底该不该退?
其实答案非常明确。法律早就给这种事情划好了红线。
2025年2月刚刚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七条写得清清楚楚:夫妻一方为重婚、与他人同居以及其他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等目的,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另一方主张该民事法律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而且这里的无效,是全部无效,不是部分无效,不存在什么 "丈夫只能处分自己那一半财产" 的说法,因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任何一方,都没有权利擅自处分大额共同财产。
换句话说,只要是婚内出轨给第三者花的钱,不管是一块钱还是一个亿,原配都有权利一分不少地全部要回来。
更何况,李女士这边证据链非常完整。有银行流水,有男方的自认笔录,还有财产混同的证明。而被告方,除了口头辩解,拿不出任何实质性的证据。
所以,几乎可以肯定,法院最终会判决赠与行为无效,成某需要返还这4790万以及相应的利息,
这场官司,其实根本不是什么 "原配斗小三" 的狗血剧。它本质上是一场关于财产权和公序良俗的保卫战。
它告诉我们一个最朴素的道理:婚姻不是提款机,婚外情更不是什么致富捷径。你靠插足别人婚姻得来的钱,法律一分都不会让你留下。
它也给所有已婚人士提了个醒:不要以为把钱转到公司账户,就能神不知鬼不觉地转移婚内财产。只要查实财产混同,公司账户也不是你的避风港。
最让人唏嘘的,还是那位陪丈夫白手起家40年的原配。她用了半辈子的时间,和丈夫一起打下江山。最后却要在60多岁的年纪,走上法庭,和别人争夺本该属于自己的财产。
而那位68岁的大爷,他以为有钱就能买到一切。他以为自己能同时拥有家庭和爱情。但他忘了,法律不保护出轨者,道德也不会原谅背叛者。
信源:广州日报新花城2026-05-26——68岁女子要求丈夫和第三者返还4790万元进展:最初只发现1300多万元转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