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网有日本人问:中国朋友们,你们认为一个人犯的罪,应不应该由后代来承担?
表面聊法理,实际在试探底线。
你既然问了,我就告诉你——这问题本身就不成立。罪是法律概念,你爷爷杀了人,他偿命,案子了结,这叫罪责自负。但债不一样。你爷爷闯进我家,杀我亲人,烧我房子,完了没被抓、没认罪,还被你们供在靖国神社里当英雄——这笔血债就没结。
你们拜鬼拜了近一百年,南京大屠杀改叫“南京事件”,侵略改叫“进入”,连句正经道歉都没有。现在跑来问后代无不无辜?
德国人跪了,欧洲人原谅了。你们呢?
我们圣人两千年前就说了:君子之仇,虽百世犹可报也。
不是我们记仇,是你们还没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