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承德,一硕士男约女网友线下见面,二人相见恨晚,在男子车里又亲又抱,男子很自然的提出去要求后,被女子拒绝了,然后两人又回到车里,做了水到渠成的事。不成想,事后起了争执,女子报了警,说自己是被迫的。男子母亲拿出30万求和解,女子收钱后5次改口说是自愿的,但第6次她发现不对,又想改回去,结果法院判了。
承德的男子王某,是硕士研究生,有份不错的工作。
2024年的时候,王某30岁,还是单身。当年10月份,他在网上认识了和自己年龄差不多,同样单身的女子刘某。
两个人在网上越聊越投缘,很快确立了关系。
在2025年1月26号这天,两人约定见面。晚上9点多,王某开车拉着刘某,到了一个停车场。
二个人都换到了后座上,王某很主动,刘某也没反对,二人又亲又抱。
然后两人下车,去附近的一家药店买了避孕套。
王某认为应该顺理成章去房间里了,但是刘某却没同意。
王某也没说什么。二人又回到了汽车后座上。
然后两个人意犹未尽,再次又亲又抱,但是王某并不想止步于此,对刘某提出实质性的要求,随后在车里,二人发生了该发生的事。
可王某想不到,就是这最后一步,让他的人生彻底改变了。
事后,气氛却突然变了,王某与刘某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刘某非常激动,报了警,说自己是被迫的,要求严惩王某。
王某觉得自己这个冤呢,他否认刘某的说法,坚持说两个人是你情我愿的。
可在调查的过程中,事情经过的细节,对王某非常的不利。
一是两个人都说,买完套后,王某提议去酒店,但刘某没同意。
这就辅助证明了,刘某不愿意顺从王某发生了关系。
第二,刘某说王某按住她脖子,扇了她两巴掌。这些都在刘某身上找到了伤痕,而且王某身上也有伤。
又进一步证明了刘某是被王某强行控制的,王某身上的伤是她想摆脱时造成的。
对于这些,王某只能一遍遍的喊冤,说两个人是自愿的,是完事后因为安 全套,产生了冲突才动的手。
到此,事实看上去很清楚了。但随后发生的事,却让所有人都感到拧巴。
王某的母亲听说花钱,就能取得对方的谅解,她赶紧凑了30万去找刘某,多次恳请刘某放过自己的儿子。
在2025年的3月21号,刘某收下钱,给王某母亲出了谅解书。
然后,刘某的态度来了个大转弯,先后5次改口。
一会儿说,自己是自愿的,只是当时没做好防护措施,一时情绪激动才报了警。
一会儿说,本想和王某继续交往,不想让他受到这么重的处罚。
可是到了7月26号,她又突然改回去了。说现在才知道的谅解和自愿不是一回事,自己不是自愿的。
这刘某前前后后做了11次笔录,却翻了7次供。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 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庭审后认定,在刘某明确拒绝的情况下,王某用强制手段,强行发生关系,构成此罪。考虑到赔偿了30万,拿到了刘某谅解书,王某初犯,一审判了3年、缓刑4年。
王某不服呀,他坚持说二个人是自愿的,刘某也多次改口说是自愿的,这样的笔录前后矛盾,根本不应该被采纳,应该疑罪从无才对。
王某提出了上诉,二审也开庭了,但现在还没宣判。
这个事在网上传开了,引起了很多人的议论。
有人说王某自作自受,第一次见刘某,在车里就和她发生出这么多的事,最后还把刘某弄伤了,这不是强 迫是什么!活该他有这个下场。
有人惋惜王某的大好前途,本身是个硕士,现在因为这个事,人生彻底改变了。
还有很多人指责刘某,收了钱就改口,说法反反复复的,最后又改回去了,白拿王某母亲的30万。她的话根本不可信,王某不该被罚。
其实,法庭采信证据,是讲究证据链的完整性的。
虽然刘某反复了几次,但并非仅凭刘某的口供定罪。
还结合刘某的客观伤情,她身上的淤青,划伤,王某身上的抓伤,这些鉴定依据与刘某第一时间陈述的反抗情节相互印证,佐证了王某存在暴力行为。
刘某在事发后第一时间报了警,这种没有时间差的即时反应,通常具有较强的可信度 。
关于刘某的改口,她的解释是,以为谅解等同于自愿,这说明刘某缺乏法律常。
从侧面印证了她收钱后改口,也不是在表示事发时是自愿的。
所以,一审最终认定王某是有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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