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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酒不吃吃罚酒,这话搁她身上可太应景了!安徽黄山,一位大哥跟几个哥们跑到黄山玩,

敬酒不吃吃罚酒,这话搁她身上可太应景了!安徽黄山,一位大哥跟几个哥们跑到黄山玩,晚上十点多找了家饭店吃饭聊天,本来高高兴兴的。结果隔壁桌一个女的,喝了不少酒,非要拉人家过来拼酒。大哥客气地说了句不用了,好家伙,这女的当场就指着人家一桌人开骂,脏话一句接一句,越骂越上头。大哥本来想着出来玩不惹事,忍了又忍,结果人家骂得更欢了。没办法,只能报了警。民警来了她还在那骂,没完没了,最后让她后悔得肠子都青了。

出来旅游图的就是个开心,方先生和朋友刘先生,本来趁着游玩间隙,找家饭店小聚。

隔壁桌的张女士,跟朋友喝得酩酊大醉,估计是喝飘了,眼神都直勾勾的,径直就往方先生他们桌凑。

上来就拽着方先生的胳膊,非要拉着他们拼酒,那架势,不喝就好像不给她面子似的。

现在的人都懂边界感,拼酒这事本来就强求不得。

方先生一行人也没得罪她,客客气气地拒绝了,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出门在外,没必要闹得不愉快。

可谁能料到,这一拒绝,直接戳中了张女士的玻璃心。她觉得自己没面子,站在原地就开始破口大骂。

污言秽语一套接一套,没一句干净的,声音大得整个饭店都能听见,所有顾客的目光都聚在她身上。

方先生他们全程没还嘴,就想着忍一忍,等她骂够了就完事。

可他们的退让,反倒成了张女士得寸进尺的资本,骂得越来越欢,越骂越难听。

饭店老板也过来劝,好说歹说,她根本不听,还反过来骂老板多管闲事,简直是油盐不进。

方先生他们实在忍无可忍了,只能报了警,这事已经不是忍就能解决的了。

民警赶到的时候,张女士还在那骂骂咧咧,指着方先生他们的鼻子脏话没停,简直刷新认知,完全没把民警放在眼里。

民警当场就制止了她,把她带回了派出所调查。全程她都还在叫嚣,直到被带到派出所,酒劲也没完全下去,嘴里依旧不依不饶。

到了派出所,经过民警的询问,她才慢慢冷静下来,也承认了自己辱骂他人、扰乱饭店秩序的行为。

第二天一早,酒彻底醒了,张女士才回想起来自己前一晚干的蠢事,瞬间懵了,肠子都悔青了,一个劲地道歉,说自己喝多了,不是故意的。

可道歉有什么用?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喝多了从来都不是免责的借口,难道喝断片就能无法无天吗?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张女士的行为,就属于第四项的寻衅滋事。她在公共场所,无故辱骂素不相识的人,污言秽语,扰乱了饭店的正常经营秩序,还侵犯了方先生一行人的人格尊严,完全符合寻衅滋事的认定标准。

别觉得骂几句不算事,这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不是简单的民事纠纷。她的行为,既影响了他人,也害了自己,所谓的喝多了,根本不能成为逃避处罚的理由。

而且她在民警到场后,依旧不停止辱骂行为,态度恶劣,这也属于情节加重的情形,所以被依法行政拘留,一点都不冤。

喝多了不是挡箭牌,法律不会因为你醉酒,就宽容你的违法行为。

张女士就是典型的情绪失控+法律意识淡薄,本来好好的聚会,被她搅得一团糟,最后自己还被拘留,留了违法记录,得不偿失。

最终,张女士因寻衅滋事,被依法行政拘留。

喝酒误事这话真不是空谈,小酌怡情,大醉伤身又违法。

大家觉得,张女士的处罚合理吗?遇到这种喝多了撒泼的人,你会怎么处理?欢迎各位针对本案,在评论区一起来留言讨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