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赖皮了!”北京,女子给自己买了重疾险后的第3年,被查出患有肺腺癌,遂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调查发现,女子的母亲及外婆都患有癌症,认为这属于遗传性疾病,但女子投保时并未告知,故拒绝赔偿。女子坚称自家情况属于肿瘤家族史,并非遗传性疾病,所以保险公司拒赔没有依据。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女子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院。法院判了! “我明明跟业务员说过我妈得过癌症,怎么就成了故意隐瞒?”法庭上,35岁的黄女士声音颤抖。对于保险公司的辩解,她完全无法接受,自己三年前的一份坦诚,如今却成了对方拒赔的理由。 事情其实不复杂。2022年,黄女士想着给自己买份保障,与保险业务员聊到健康情况时,她主动提了句:“我妈以前得过乳腺癌和卵巢癌,外婆也因肺癌去世。” 业务员听完摆摆手说:“这不算病,不用填,系统里也没问这个。”于是她放心地签了电子投保单,保额50万的重疾险,每月两百多块,图的就是个安心。 可安心没撑过三年。2025年初,她被确诊为肺腺癌:一种明确写在合同里的重大疾病。她立刻申请理赔,本以为能缓解治疗压力,结果等来的却是拒赔通知。 理由是:投保时未如实告知直系亲属癌症病史,属于“重大不如实告知”,影响承保决定。 黄女士懵了。她翻出微信聊天记录,清清楚楚写着自己提过母亲和外婆的病情;再看投保页面,问题只有一句:“是否患有或曾患遗传性疾病?”她既没得过遗传病,医生也从未诊断家族癌症为遗传病,只是有“肿瘤家族史”而已。 这两者能划等号吗? 官司打到北京金融法院,焦点就在这儿。医学专家出庭解释:“家族史”更多反映环境或生活习惯的相似,并不等于法律意义上的“遗传性疾病”。 而保险公司既没在问卷里明确问“家人有没有得过癌”,也没对“遗传性疾病”做通俗说明,普通人哪能凭空猜出他们的意思? 更关键的是,合同生效已超过两年。根据《保险法》,只要保险公司没在两年内解除合同,之后就不能以“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可这家公司既没调查,也没解约,一直等到黄女士确诊才翻旧账,明显是在钻空子。 最终,法院判保险公司全额赔付50万元,退还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这起案子看似是黄女士一个人的胜利,背后却戳中很多人的痛点:近七成的人身保险纠纷案件,都跟“如实告知”有关。 投保时,业务员为了冲业绩,问得潦草;投保人也不懂哪些该说,糊里糊涂签字。等到真出事了,保险公司拿着放大镜找茬,一句“未如实告知”就能把责任推干净。 但对普通老百姓来说,买保险图的是心安,是万一出事时的保障。如果这份保障变成合同里的小字、法庭上的扯皮,那保险还叫保险吗? 好在,这次判决给了黄女士一个交代,也给那些喜欢玩文字游戏的保险公司提了个醒:契约精神不是用来算计的,诚信二字,得实实在在刻进心里。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保险理赔 案件 信息来源: 红星新闻2026-3-18|90后女子买重疾险后确诊患癌被拒赔,终审胜诉!法院:保险公司支付理赔款50万元,退还已收取保费,继续履行合同 文|墨海 编辑|史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