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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听相声知道了“挂票”这个词,现在看新闻又学到了“挂床”住院!太毁三观了!

以前听相声知道了“挂票”这个词,现在看新闻又学到了“挂床”住院!太毁三观了! 本是一场普通的交通事故,受伤的行人住院治疗,费用由司机和保险公司共同承担,可是事情往往都会有惊喜! 因交通事故受伤的“赵某”在医院住了429天才办理出院手续,并在出院后向驾驶员李某及保险公司提出了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在内总计30多万元的赔偿。 最后因为赔偿金额一直没达成一致,赵某向当地法院提起了诉讼,结果调查结果让人大跌眼镜,赵某在住院期间实际用药治疗只有58天的用药记录! 剩下的371天属于挂床住院!我就想问问挂床住院是不是病好了,但是却在医院泡病号不出院? 如果是先不说之前提出的高额赔偿是扯淡,这371天的住院费和误工费是不是也不该支付? 这算不算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