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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年轻女子在一家修脚店购买了按摩套餐,结果被男技师脱光全部衣服,还被触摸了

上海,一年轻女子在一家修脚店购买了按摩套餐,结果被男技师脱光全部衣服,还被触摸了私密部位,把女子气得当场报警。可修脚店负责人却表示这是男技师的个人行为,已将对方开除,后续赔偿也由男技师负责,与门店无关。 据悉,涉事修脚店在全球有9000多家门店,在上海也有不少门店,是一个知名的连锁品牌。 2025年12月2日晚上11点多,刘女士来到这家修脚店的其中一个门店打算做个按摩放松一下。 期间,店员向刘女士推荐了几个套餐,刘女士选择了其中一个按摩套餐,随后店员安排了一位43岁的男技师张某为刘女士服务,还称对方的手法很好。刘女士没多想就直接答应了。 随着按摩的开始,刘女士顿时感到张某确实有技术,按着人想要睡觉。没一会儿,刘女士放松了警惕,开始昏昏欲睡。 大概是看刘女士处于迷糊状态了,张某竟然偷偷脱掉了刘女士身上为数不多的衣服。 刘女士直到私处被人触摸而惊醒,才发现自己身上的衣服都没了,而张某就站在一旁。 刘女士立即意识到了不对劲,不顾张某的劝阻当场报了警,同时向修脚店负责人进行了投诉。 12月9日,公安机关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确认张某对刘女士实施了猥亵行为,并对其处以行政拘留4日的处罚。 张某被处罚后,刘女士找修脚店负责人讨说法,但负责人却说已经开除了张某,这是张某的个人行为,与门店没有任何关系,而且按照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的约定,应当由张某自己担责。 负责人还表示,现在店内已经装了无死角监控,且对员工进行了岗前培训。 那从法律上来说,修脚店是否应当负责? 首先,刘女士是门店的消费者,其在店内消费时,人身安全是受法律保护的。 张某在为刘女士提供按摩服务时,对刘女士实施了猥亵行为,这的确是张某的个人问题。 现在警方已经对张某进行了行政处罚,说明张某存在过错,且该过错造成了刘女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所以张某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赔偿责任。 其次,门店虽说已经安装了无死角监控,也对员工做了培训,但这都是事后发生的。 由此可见,门店并未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 《民法典》第1198条第2款规定,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也就是说,张某作为实际侵权人,理应是张某来赔偿刘女士的损失。但张某毕竟是门店的员工,且张某是在履行工作职责时侵犯了刘女士。 因此,作为门店应当为张某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注意,补充责任与赔偿责任的性质并不相同。如果是赔偿责任,那应当全额赔偿。而补充责任则是在张某赔付的钱不足以清偿刘女士的损失时,由门店负责补上。 最后,这里我们要提醒下广大女性朋友,找按摩技师尽量找女技师,虽然男技师的力道可能大点,会更舒服一点,但安全问题不容忽视。刘女士就是个例子,安全才应该是第一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