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把打假行为过于拔高,打假也从来不是如财经专家宋清辉所说“为了唤醒一群愚昧的人”。 看到宋清辉的一个观点,他认为敢于打假的都是英雄。我觉得这个观点不恰当,敢于打假确实替普罗大众维护了合法权益,然而把打假拔高到英雄的地位则大可不必。 伴随着199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来,轰轰烈烈的打假运动此起彼伏。涌现了王海、铁头等知名职业打假人。打假一方面在假货泛滥的时代起到了市场监管的补充作用,而且一段时间内司法对此亦保持默认态度。 然而职业打假行为因为利益问题迅速异化,打假渐渐偏离了维权的初衷,转向为了经济利益而来的标签小瑕疵问题、调包产品、藏匿临期物品等恶意索赔。甚至出现了铁头这一职业打假人因为敲诈勒索而被刑拘的案例。 伴随着打假乱象,法律随之而进行调整,开始对职业打假人的牟利行为进行逐步限制。这一点可以从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990号建议的答覆意见》以及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内容进行体现。 所以打假行为虽然有一定的的积极意义,且打假人客观上勇于发声,有助于消费者合法权益。但是把打假标签为英雄大可不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