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那个买鱼被揍的女顾客真的不冤。 去摊位上买鱼,非得让老板切成小块,还得把鱼骨头全给剔干净。人家卖鱼大哥费半天劲伺候完了,她轻飘飘来一句“我不买了”。好家伙,这是把水浒传看多了,跑现实里学鲁提辖消遣镇关西呢? 鲁提辖消遣郑屠,那是为民除害,戏耍恶霸。这大姐倒好,跑去消遣一个起早贪黑、凭手艺吃饭的卖鱼大哥。让人家切块、剔骨,这是最麻烦的加工活儿,得费不少功夫。大哥估计心里还美呢,以为来了个大主顾,要买条好鱼,所以伺候得格外卖力。手上沾满腥,忙出一头汗,结果等来一句“不买了”。这不是耍人玩是啥?把别人的劳动和辛苦当儿戏,一点尊重都没有。 大哥动手打人,肯定不对,违法了,该处理处理。但这女的挨这顿揍,在很多人看来,纯属自找的,一点不冤。为啥?她先践踏了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诚信和尊重。买卖买卖,一个愿买,一个愿卖。你可以挑,可以选,甚至可以还价,但你不能把人当猴耍。让人付出大量劳动后,一句“不买了”就打发,这已经不是简单的“改变主意”,是心眼坏,是故意损人不利己。她消耗了大哥的时间、体力,还糟践了一条已经被处理得没法整条卖的鱼,这损失谁承担? 她这么干,图个啥?是心里不痛快找茬发泄,还是天生就爱占这种“我能指使你”的便宜?不管哪种,人品都有问题。菜市场做的是街坊生意,讲究个诚信和口碑。她这一出,恶心了卖鱼大哥,也坏了自家名声,以后那一片市场,谁还敢做她生意?为了一时痛快(如果她觉得痛快的话),换来一顿揍和众人的鄙夷,值吗? 这事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做人,得厚道。尤其是在这些服务行业、小本生意的摊主面前,别觉得自己是顾客就高人一等,可以随意刁难、戏弄。大家都不容易,互相体谅,买卖才能做得长久。你可以要求服务,但得建立在诚心交易的基础上。今天你能戏弄卖鱼的,明天就能刁难送外卖的、干保洁的,这种心态,走到哪儿都招人恨。这次是挨了揍,下次说不定有更狠的教训。社会教做人,有时候比书本教得更疼、更深刻。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炒股那么多年,你悟到了哪些道理 买鱼女子 淄博女店主互殴 买鱼砍价 南昌女子买鱼 湖南买肉女孩 江西卖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