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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男子也太惨了!”山东淄博,妻子送娃上课途中偷情被捉奸在床后,男子收取“情夫”

“这男子也太惨了!”山东淄博,妻子送娃上课途中偷情被捉奸在床后,男子收取“情夫”2.5万补偿。本以为此事就此了结,谁知一个月后“情夫”报警,男子又因这2.5万获刑六个月。刑满释放后,男子上诉,最终被改判无罪,男子终于还了自己清白。但男子父亲在其入狱后,为了让儿子早日出来,退还了情夫2.5万元。如今儿子无罪,其父起诉欲讨回,却被法院驳回!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1年3月28日上午,路峰(化名)因妻子张丽秀(化名)出门送孩子上辅导班前过度打扮而产生怀疑。尾随至酒店后,他设法进入房间,眼前的一幕让他气血上涌——妻子与情人刘志勇(化名)赤身裸体躺在床上,妻子甚至穿着情趣内衣! 愤怒之下,路峰拍摄了视频,打了刘志勇一拳。理亏的刘志勇主动提出“补偿”,经过一番协商,刘志勇通过微信分三次转账2.5万元,路峰临走时拿走桌上200元,还给对方留下了100元车费! 没想到的是事发一个月后,剧情急转直下。刘志勇在路峰与妻子的离婚诉讼期间报警,称自己被敲诈勒索! 2021年5月,路峰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刑事拘留 。为了让儿子尽快取保候审,路峰的父亲路先生虽然心有不甘,但误以为儿子真的犯了罪,被迫向刘志勇退还了那2.5万元,换回了一份宝贵的《谅解书》! 然而,退钱并未换回自由。2021年11月,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路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威胁索要财物, “数额远超刘志勇主观愿意赔偿的数额” ,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路峰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 路峰上诉被驳回,直至同年11月6日刑满释放! 出狱后的路峰始终不服,踏上了漫长的申诉之路。2023年,山东省高院指令再审。2024年10月8日,淄博市中院作出了一份截然不同的判决,改判路峰无罪! 再审判决书措辞严厉,几乎推翻了此前所有的定性:法院认为,刘志勇明知张丽秀已婚仍与其发生关系,“违背公序良俗、伦理道德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本案发生存在重大过错” ! 路峰的拳打脚踢属于“激情宣泄”,而刘志勇是主动提出补偿。虽然协商过程中路峰有言语施压,但款项是经多次协商后接受的,“并非出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 至此,路峰终于摘掉了敲诈勒索的帽子,但他的2.5万元早已退给了刘志勇! 既然儿子无罪,那笔钱是不是该还回来?2025年,路先生再次起诉刘志勇,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2.5万元本金及利息 ! 2026年3月,这起民事官司尘埃落定,结果却再次让路家心寒。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驳回了路先生的起诉,理由具有极强的法律标本意义 : 1. 主体不适格:退钱的是父亲,但收钱的是儿子,两者不能割裂。 2. 法律不保护“侵权补偿”:法院明确指出,我国现行法律对“第三者侵犯配偶权”并无明文规定,司法实践一般不承认这种侵权。因此,这笔钱实质是“基于不法原因的给付”。 3. 民法不干涉道德领域:在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民事诉讼不应过多干涉,“对此不保护也不反对” 。 路先生不服,已提起上诉。他曾因儿子被羁押心急如焚,如今身患淋巴癌,这笔钱成了他维权的执念! 更让路家人无法接受的是刘志勇的态度。在路先生的追款案中,刘志勇未出庭但提交了书面答辩状,坚称这笔钱是路峰敲诈所得,自己才是受害者 ! 为此,路峰还刑事控告刘志勇诬告陷害。但警方认为,刘志勇的报案属于“认识错误”,不构成诬告陷害罪,不予立案 ! 此案在网络上引发热议。有网友评论:“这简直是‘完美受害人’困境——被打被绿的人蹲了监狱,出轨的拿了钱还不用还”! 也有法律人士解读,此案体现了刑法的谦抑性与民法的严谨性:刑法因无非法占有目的而判无罪,民法因不法原因给付而不予保护! 这场持续五年的纠缠,最终让一个“捉奸现场”演变成法律与人情的深刻讨论。正如裁定书所言,法律的归法律,道德的归道德。但对于路家来说,那道裂痕,恐怕再也难以弥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