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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嫖成功!”陕西西安,一24岁女子入职某公司,工资15000,可上班不到1年就

“白嫖成功!”陕西西安,一24岁女子入职某公司,工资15000,可上班不到1年就结婚怀孕,她被诊断为“先兆流产”,请假14天,假期结束,女子接着又请假2个多月,假期再次结束后,女子又以“依法享有10天婚假”和“临近生产”,她享有158天产假为由,继续请假,被公司拒绝后,女子也不到岗,然后给公司发了“被迫离职通知书”,要求公司给自己补发9个月工资14594.7元,补偿自己16万。双方对簿公堂,案子经过2审,法院最后的判决大大出乎意料。 24岁正是拼事业的年纪,这姑娘能拿到15000的月薪,本来是件挺让人羡慕的事,谁能想到,上班还不到一年,就先结婚再怀孕,直接把工作变成了“带薪休假”的跳板。 被医院诊断出先兆流产后,她按医嘱请了14天假,本以为休息完就能回去上班,没成想身体没恢复好,只能接着再请两个多月,这一请,就让涉事单位的态度彻底变了。 等这两个多月假期结束,她又拿着婚假和产假的相关规定找单位请假,10天婚假加上158天产假,换算下来小半年不用上班,单位直接一口回绝,她也硬气,干脆不去岗,转头就给单位发了被迫离职通知书,一开口就要求补发9个月工资,还要16万的补偿,这狮子大开口,直接把双方逼上了法庭。 可能有人觉得这姑娘是故意钻空子,刚入职就怀孕请假,分明是想白嫖工资,但从法律层面来说,女职工孕期的合法权益本就受保护。根据陕西当地的规定,正常分娩的女职工依法享有158天产假,婚假也有10天,先兆流产凭医院诊断证明可请病假,病假期间工资按相关标准发放,这些都不是她凭空捏造的。 有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中,孕期女职工相关纠纷占比达12.7%,其中近六成都是因为请假被拒、工资拖欠引发的,很多单位要么不懂相关法规,要么心存侥幸,觉得能蒙混过关,最后反而吃了官司。 单位这边也有自己的说法,觉得这姑娘入职不到一年,实际在岗时间没几个月,大部分时间都在请假,已经严重影响了正常工作运转,而且她后续的请假没有经过单位正式审批,按公司规章制度,未经批准的缺勤就该算旷工,所以拒绝支付相关工资也合情合理。 单位甚至上诉称,这姑娘是利用孕期恶意规避工作,在被客户项目组调离后就立刻长期请病假,其请假的真实性和必要性都值得怀疑,不该支付所谓的病假、婚假和产假工资。 类似的案子其实并不少见,去年郑州就有个26岁女子,入职半年怀孕,以先兆流产为由请假20天,假期结束后又续请一个月,单位拒绝后,她也发送了被迫离职通知书,索赔12万。 最终法院判决单位支付其病假期间的工资,但驳回了其他高额索赔,理由是她后续请假未提供完整的医疗机构证明,属于无故旷工。而西安这起案子的争议点,就在于姑娘的请假是否有合法依据,单位的拒绝是否合理。 一审法院审理后,支持了姑娘的部分诉求,判决单位支付她病假、婚假、产假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共计10.1万元,单位不服,提起上诉,认为法院无视公司请假审批流程,错误认定合法病假,损害了企业正常管理秩序。 二审法院经过审理,最终驳回了单位的上诉,维持原判,但这个结果其实出乎双方预料——姑娘没拿到想要的16万,单位也没能逃脱赔偿责任。 说到底,这起案子的核心的是企业和员工对孕期权益的认知偏差,很多企业觉得女职工孕期请假是负担,却忽略了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而部分员工也可能存在过度维权的情况。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数据显示,这类孕期劳动纠纷案件,二审维持原判的比例高达78%,大多都是因为企业存在违法拒假、拖欠工资的行为。 这起案子也给所有企业提了个醒,女职工孕期权益受法律保护,不能凭主观意愿拒绝请假、拖欠工资,否则只会得不偿失,而员工维权也得有理有据,不能盲目索要高额补偿,不然也很难得到法院的全部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