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打一个恶心人!山西,女子花20000元在月子中心坐月子,却在桶装水中发现活蚯蚓。女子称,这桶水快喝完时才发现,蚯蚓还在动,当时直接恶心到呕吐。事后,月子中心的店长推脱责任,称水厂愿给1000元红包了结此事,但她至今没收到月子中心的正式道歉。 李女士生了宝宝,全家人别提多高兴了。 为了让她好好坐个月子,花了20000元订了一家高端月子中心。 原本想有专业人员来照顾,好好坐个月子,把身体调养好。 可李女士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花2万块钱订的“舒心月子”,竟然被一桶水给恶心到了。 还有几天,月子眼看就要坐完了,可就在那天。李女士倒水的时候,一眼发现,对方提供的桶装水里有个活物。 那条活虫在水桶里扭来扭去,颜色发黑,她忍住恶心仔细一瞧,竟然是一条活蚯蚓! 李女士瞬间崩溃,直接跑到卫生间,吐的天翻地覆。 可这样桶装水她都快喝了一个月,自己还在月子里,身体虚弱抵抗力差,不知这活虫到底藏着多大的隐患? 当时李女士整个人都吐的虚脱,那种从脚底板直冲天灵盖膈应,她连着4天都吃不下饭去。 一个刚生产完、身体最虚弱的产妇,满心以为住进这种烧钱的高端月子中心,会受到专业无微不至照顾的。 结果,仅仅是饮用水这一样,就连家里最普通的自来水都不如。 可见其他的餐食,背后的卫生情况会怎么样? 想到喝进肚子里的是“蚯蚓水”,换做谁,心里能过得去这个坎儿? 李女士当即就找月子中心,要求给个说法,最起码对方要公开道歉,并且给出精神损失赔偿。 可月子中心接下来的反应,简直比那条蚯蚓还让人心寒。 店长两手一摊,把责任推得干干净净,说这水是水厂供的。 而水厂给出的答复是,我们有检测证明,“水质符合标准”。 这话听着多新鲜,水里都泡着活物了,居然还能厚着脸皮说符合标准? 可事实就在那儿摆着,蚯蚓仍在在水桶里爬,这证据是赖不掉的,难不成这标准是给蚯蚓定的? 为了打发李女士,月子中心最后只提出,水厂给孩子包一个1000块钱的红包,想把这事儿给敷衍过去。 可他们月子中心该怎么做却一字不提。 花了2万块钱住进来,图的就是专业、省心。 结果出了这样的事,月子中心不想着怎么安抚产妇、怎么反思管理漏洞。 反而像是个中间商,把皮球踢给水厂,这种态度让人心寒。 产妇在乎的不是钱,她要的是一个公道,是一个作为消费者和产妇最起码的尊严。 有人觉得,给1000块钱不少了,别太较真,毕竟现在做生意也不容易。 可谁考虑过产妇的心理阴影? 谁考虑过这带菌的活物,万一真让产妇或者通过母乳让宝宝生病了,后果谁担? 李女士花钱,买的是全套月子服务,和月子中心是签了合同的。 现在水出了问题,月子中心作为经营者想甩锅,不说钱的事,良心上过得去吗? 出了事往水厂身上一推,那产妇还要你这个高价月子中心干啥呢。 有网友气愤的说,花2万块钱住进来,连最普通的饮用水都不能保证干净卫生。 这事儿一定不能算完,产妇可以起诉月子中心,要求10倍的赔偿。 这也给那些刚生完宝宝的家庭提了个醒,别觉得花了高价就能高枕无忧。 所谓的“高端服务”有时候只是个噱头,真正的安全,还是得靠自己多留个心眼。 而最让人无法接受的是。月子中心和水厂互相打掩护,一个说检测合格,一个说赔偿没门。 李女士仍在为了这事,求一个公道。 她就说,这样的水,月子中心的工作人员,你们自己喝吗? 可这事最后到底会怎么样,月子中心会不会正式道歉,该不该赔偿? 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月子中心为产妇提供饮用水,属于供水单位。 其供应的桶装水中出现活蚯蚓,明显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产妇花钱到月子中心坐月子,应该得到专业、安全的服务。 而月子中心,有义务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餐食和饮用水。 但实际情况是,月子中心提供的水中有活蚯蚓,使产妇身体和心理遭受伤害。 月子中心不能以水是水厂供应,为由推脱责任。 因为它是直接向产妇提供饮用水的主体,应对水质负责。 李女士有权要求月子中心,公开道歉、给予合理赔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赵哥的法律观,评论区发表您的看法


